您的位置:首頁>懷孕期>懷孕常識>正文

妊娠早期是藥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

妊娠早期是藥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是孕婦懷孕知識之一, 也是第一次懷孕的孕婦經常咨詢的問題, 生育健康網小編整理了“妊娠早期是藥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這篇文章希望給孕婦朋友提供一點參考, 下面請看正文


說到孕婦用藥安全問題, 就不能不提及著名的“反應停”帶來的災難。 反應停是20世紀50年代末上市的藥物, 給人的印象是療效確實, 副作用小, 許多孕婦在反應停的“保護”下, 安全度過早孕反應期。 但就是這種看似“安全”的藥物, 從上市到撤市短短2年間, 就“造就”了上萬名短肢畸形的“海豹兒”。

Advertisiment
從此, 一些國家實行了妊娠用藥分級制度。 根據藥物對胎兒的危害程度, 人們將藥物分為5級:a、b、c、d、x, 危害程度從a到x依次增加。 a級最安全;x級最危險, 孕婦禁用。 b級比較安全, c級不能排除風險, d級有風險證據, 但用藥也有可能利大于弊。 具體一種藥物的安全等級并非“終身制”。 如1968年因1例致畸的報道將氯喹劃入d類, 此后長時期再沒有新的負面信息出現, 氯喹重又劃回到b類。 某些藥物會有兩個不同的危險等級, 一個是常用量等級, 另一個是超常劑量等級, 這說明藥物的安全是建立在一個允許量的平臺上的。 a級藥物數量較少, 如一些維生素類的營養藥, 但過量使用同樣會對胎兒不利, 如維生素a每日超過15000單位(常用的魚肝油丸每粒含維生素a10000單位)可致胎兒顱面發育異常、先天性心臟病及神經系統畸形。
Advertisiment
同樣的藥物, 給藥途徑不同, 對胎兒的影響也不一樣, 以靜脈給藥的影響最為直接。 妊娠早期被認為是藥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 受精卵3~8周為胚胎期, 從第4周起, 胚胎的器官開始發育, 并迅速發育至第3個月。 此期是器官發育最活躍的時期, 也是藥物最易干擾胚胎組織細胞正常分化的時期, 可能導致胎兒流產、畸形或器官功能缺陷, 此期盡可能不用藥。 但是, 妊娠期的合并癥、并發癥并不少見, 不能諱疾忌醫, 應向有經驗的醫生或藥師咨詢, 全面考慮母體與胎兒雙方面的需要后慎重選擇, 合理使用。 也不要以為非處方藥安全而輕易使用。 總之, 盡量避免孕早期用藥,
Advertisiment
即使用藥也要采取最低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 可局部用藥就不全身用藥, 盡量不用“孕婦慎用”藥, 堅決不用“孕婦禁用”藥。

看了“妊娠早期是藥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這篇文章, 你是否對懷孕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呢, 了解更多請查看相關文章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