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csx32101:“‘高于基礎血壓20mmhg以上, 即可診斷為高血壓’, 是指妊高癥患者。 ”我的一位親屬妊娠5個月, 按此方法測量血壓, 發現自己是妊娠高血壓, 但婦產科醫生卻認為不是。 請問, 對于妊娠婦女來說, 高血壓的診斷標準是什么?
回復:妊娠婦女僅有高血壓,
伴或不伴有水腫,
不伴有蛋白尿,
稱妊娠高血壓。
妊娠20周后,
孕婦發生高血壓,
并伴有蛋白尿及水腫稱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高血壓:血壓升高達≥140/90mmhg, 或血壓較孕前或孕早期血壓升高≥25/15mmhg, 至少二次, 間隔6小時。
蛋白尿:單次尿蛋 白檢查≥30mg, 至少二次, 間隔6小時, 或24小時尿蛋白定量≥0.3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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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腫:體重增加0.5kg/周為隱性水腫。 按水腫的嚴重程度可分為:局限踝部及小腿(+);水腫延及大腿(++);水腫延及會陰部及腹部(+++)。
妊娠高血壓:僅有高血壓, 伴或不伴有水腫, 不伴有蛋白尿。
先兆子癇:是多系統受累的情況, 主要的是母體異常發生于腎、肝、腦及凝血系統, 由于胎盤血流減少可引起胎兒生長遲緩或胎死宮內。
輕度先兆子癇:有高血壓并伴有蛋白尿的存在。
重度先兆子癇:血壓≥160/110mmhg;蛋白尿≥3克/24小時;伴有頭痛, 視物不清, 惡心, 嘔吐, 右上腹疼痛;眼底不僅有痙攣還有滲出, 或出血;肝, 腎功能異常, 或有凝血機制的異常;伴有心衰或/及肺水腫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