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進步發展, 現在的父母不會像以前的父母那樣的“隨意”了, 以前的父母認為孕婦懷孕期間有點小感冒什麼的不是大事, 如果不嚴重一般都是等著讓它自己好, 這樣怎麼可以, 如果小的過渡成大的那還得了, 還是不要如此草率的好。 現在的父母這方面的意思提高了許多, 不過也是, 現在的孕婦孕期安全用藥的意識也有所提高。 不過說是如此但是一定要記住孕期最好還是不用藥的好, 要的話也要通過醫生許可才是。
就好比感冒這種小病也要嚴謹點對待:
(1)孕婦就診時, 應告訴醫生自己已懷孕和末次月經的時間。
Advertisiment
(2)任何藥物都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既不能濫用, 也不能需要用而不用。
(3)在妊娠的頭3個月, 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 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
(4)必須用藥時, 應選擇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
(5)如須較長期用藥, 則應終止妊娠。
(6)禁止服用不瞭解的新藥或濫用偏方;已肯定的致畸藥物禁止使用, 如孕婦病情危重, 則慎重權衡利弊後, 方可考慮使用。
(7)用藥必須注意孕周, 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 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8)最好單獨用藥, 避免聯合用藥, 能用一種藥治療的疾病絕不用多種藥同時治療。
對於常見的感冒、腹瀉、尿路感染等疾病, 建議孕婦選擇以下藥物:
(1)感冒等呼吸道疾病,
Advertisiment
(2)尿路感染, 除多飲水外, 可服用頭孢類及阿莫西林等藥物。 避免使用喹諾酮類藥物(氟呱酸、氧氟沙星、環丙沙星), 否則會影響胎兒骨骼的發育。
(3)患有腹瀉等胃腸炎, 可口服黃連素、阿莫西林、思密達、複合維生素B等。
准媽媽懷孕期還有許多特發性的疾病, 這些比較常見的也要注意下,
婦女在妊娠後由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 可發生一些特發性疾病, 瞭解常見特發性疾病的臨床表現, 有益於早期診斷、早期治治療。
1.特發性妊娠黃疸
臨床主要表現在妊娠中、晚期出現瘙癢、黃疸, 分娩後症狀迅速消失, 瘙癢是首發症狀, 多發生在妊娠28—30周, 瘙癢以軀幹、下肢、手腳掌等為主,
Advertisiment
15—60%黃疸多發生於瘙癢後7--15天, 分娩後1周黃疸消失。
2.妊娠期急性脂肪肝
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多發生在妊娠晚期, 起病急, 病情兇險, 病死率較高。 臨床表現為突然發生持續性噁心、嘔吐並伴上腹疼痛, 厭油食。 嘔吐物先為食物, 後為咖啡樣物, 有明顯的腹脹及全身出血傾向, 常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 易發生早產、死胎。
3.圍產期心肌病
圍產期心肌病是指沒有心臟病, 又排除其他心血管疾病, 而在妊娠最後3個月或在產後6個月內發生的累及心肌為主的一種心臟病, 因其主要是發生在圍產期, 故稱為圍產期心肌病。 圍產期心肌病與妊娠密切相關,
Advertisiment
4.死胎綜合征
死胎綜合征是妊娠期由各種高危因素導致的胚胎或胎兒死亡, 並滯留在子宮內超過一個月, 出現凝血功能障礙等表現而言。 孕婦早期可自覺妊娠反應消失, 有時出現不規則陰☆禁☆道出血, 子宮明顯小於停經月份, 妊娠中晚期覺胎動減少或消失, 乳☆禁☆房腫脹色素沉著逐漸消退, 子宮高度和腹圍不增長等表現。
5.妊娠劇吐併發腦病
妊娠劇吐是指少數妊娠婦女早期妊娠反應繼續加重,
Advertisiment
6.暫時性狀腺功能亢進症
妊娠劇吐併發高甲狀腺素血症是早期妊娠的一種併發症, 其基本病是甲狀腺過多, 高甲狀素血症所致。 臨床主要表現妊娠早期劇吐, 個別表現頑固性嘔吐, 並有心悸、多汗等症狀。
貼士:准媽媽小病時候就要關注著先, 不要抱著等下再看醫生的想法, 甚至有些准媽媽等著小病自然好, 真是萬萬不能的, 小病變大病就不好了, 最好是在小病的時候就根治掉比較快速, 大病都要治很久的, 千萬不要拿胎兒的健康當“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