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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孕期的用藥安全

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可大可小, 而且藥物量的多少也會影響胎兒的發育, 所以在沒有得到許可的情況下, 孕婦最好不要盲目做主服用藥物, 因為不知道藥物反應後對胎兒有什麼影響。

孕婦用藥時間最關鍵

孕婦在高度敏感期時最好不要用藥, 胎兒面臨的危險大。 孕5周-8周稱高敏期。 此時胚胎對於藥物的影響最為敏感。 不安全藥物最容易導致胎兒畸形, 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產。 此時應根據藥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症狀加以判斷是否繼續妊娠。 當孕婦出現陰☆禁☆道出血症狀時, 最好不要馬上採取保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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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據檢查結果決定採取什麼方式, 可能需終止懷孕。

孕期用藥誤區包括:

一、孕婦懷孕期間需藥物治療時不可違抗, 這只會加劇病情。

二、孕婦的用藥需謹慎, 不要用錯藥, 後果無法預計。 我們認為孕期用藥既要謹慎, 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諱用藥。 有些疾病如不及時治療, 疾病本身也會對胚胎造成不良影響, 甚至危及孕婦生命。 例如, 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可導致胎兒早產、宮內死亡、新生兒窒息並可危及孕婦生命;糖尿病母親妊娠後, 如不積極控制血糖, 胎兒可能出現循環系統的發育缺陷、先天性心臟病等;妊娠合併念珠菌性陰☆禁☆道炎者可導致早產、胎膜早破、絨毛膜炎及新生兒真菌感染等。 孕婦用藥不合理甚至會出現胎死腹中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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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重視。

孕婦用藥牢記三原則

一、懷孕初期孕婦服用藥物需謹慎, 用的不合理可能無法繼續懷孕。 妊娠的最初3個月是胎兒的各器官分化、發育、形成階段, 3個月以後, 除生☆禁☆殖☆禁☆器和中樞神經系統進一步發育外, 胎兒的多數器官均已形成。 所以, 這種危險時刻最好不要用藥。

二、孕婦孕期斷不可自行決定服用哪種藥物, 藥物均需醫生審核。 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確的有可能致畸的藥物。 在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 應儘量選取在臨床上使用時間較長的、相對安全的、對胎兒毒副作用小的藥物, 儘量避免大劑量、長時間或多種藥物一起使用。 孕婦治療好後需立刻停藥。

三、需要長期吃藥的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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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後諮詢醫生進行藥物減量, 或者更換其他對胎兒影響小的藥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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