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以后, 婦女在生理上會發生很大的變化。 內臟器官負擔加重, 活動不便, 容易疲勞, 出現喜靜厭動情況, 結果, 體質一天天變差。 做適當的體育鍛煉, 能調節神經系統功能, 增強內臟功能, 幫助消化, 促使血液循環, 有利于減輕腰酸腿痛、下肢浮腫等壓迫性癥狀。
孕婦在戶外活動, 既能呼吸到新鮮空氣, 又能受到陽光紫外線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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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進行體育鍛煉, 雖然有利于母嬰的健康和下一代的優生, 但是, 在進行鍛煉的項目和強度上, 還必須考慮“腹內有嬰”這一特殊性。 如果還是像未懷孕時那樣進行劇烈的大運動量的鍛煉, 這對孕婦來講也是不適宜的。
懷孕早期時, 即懷孕1~3個月之間, 胚胎在子宮內扎根不牢, 此時鍛煉要防止流產;懷孕晚期時, 即懷孕8個月以后, 需防止早產。 所以, 在懷孕的早、晚兩個時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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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4~7月時, 可以打乒乓球、托排球、籃球, 進行散步、慢跑、跳交誼舞(跳慢步, 不宜跳快節奏的迪斯科舞和霹靂舞)。 鍛煉時間, 每次不宜超過半小時。 鍛煉的運動量, 以活動時心跳每分鐘不超過130次, 運動后10分鐘內能恢復到鍛煉前的心率為限。
孕婦不但能鍛煉, 而且應該鍛煉, 這樣, 才有利于母嬰健康和優生。 不過, 有習慣性流產史的孕婦, 不屬應鍛煉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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