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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四忌

婦女懷孕的頭三個月, 稱為妊娠早期, 是胚胎組織分化、發育的重要時期, 也是最容易受內外環境影響的時期。 因此, 為了避免胎兒的畸形, 母親在妊娠早期要做到四忌。

忌濫用藥:確定懷孕后, 要盡可能少用藥或不用藥。 患某些疾病必須用藥時, 也要在醫生指導下應用。 尤其是避免用激素、磺胺、四環素類藥物, 因為這些藥會對胎兒造成損害, 對于作用不甚明確的藥物更要禁用, 就連沿用多年的保胎針黃體酮也要慎用。 臨床研究表明, 早期流產中有60%是由于胚胎發育不良引起的, 而發育不良的胚胎遲早要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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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一味保胎。 過多地用孕激素保胎治療, 或是徒勞無功, 或是胎兒有性☆禁☆器官發育畸形的危險。

忌接觸有害物質:有毒物質、放射性物質等都會影響胚胎發育, 應避免接觸它們, 從事苯、避孕藥、抗癌藥、農藥生產和放射性同位素, 放射線等工作的女性應注意。 孕早期的女性應盡量避免放射線檢查。

忌感染:孕早期要特別注意預防病毒性☆禁☆感染, 如風疹、流感等, 因為病毒有致畸作用。 另外, 某些發熱性傳染病易使胎兒死亡。

忌煙、酒:煙、酒對胎兒整個發育過程都不利, 而對早期胚胎的危害更為嚴重。 煙草的有害成分可使胚胎發育遲緩, 引起畸形、流產。 夫婦酒后性☆禁☆交受孕的胎兒, 發育一般要慢于正常兒童。 孕婦飲酒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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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胎兒醉酒”, 發生“胎兒酒精中毒綜合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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