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種情況孕婦應及時看醫生
在正常情況下, 凡懷孕12周內確診早孕并繼續妊娠者, 均應進行產前初診, 進行及時檢查。 以后應從懷孕4個月開始, B超確診胎兒正常后, 建立孕管卡后, 每4周檢查一次;懷孕28周后, 每2周檢查一次;懷孕36周后, 每周檢查一次。
除上述常規的檢查外, 遇到以下情況, 您一定要盡快看醫生:
出血。 懷孕時有任何出血現象者, 必須盡快去婦產科檢查。 早期懷孕出血可能是流產或宮外孕的癥狀。 也可能是與懷孕沒有直接關系的其他疾病, 如宮頸息肉、發炎或子宮頸癌等。 懷孕中、晚期則要注意是否有早產、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子宮頸閉鎖不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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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痛。 與懷孕直接相關的腹痛, 在初期懷孕以流產、宮外孕為多, 中期以后則可能為早產、胎盤早剝, 或是與懷孕無直接相關的闌尾炎、腸梗阻等。
羊水早破。 如果在懷孕37周以前破水, 有可能造成早產、胎兒感染、臍帶脫垂, 需要立即住院處理。
胎動減少或消失。 胎動減少是一個胎兒在宮內不安全的信號, 寶寶可能受到某些因素影響而喪失了活力。 如果仍有胎心, 還有機會搶救新生兒。
瘙癢。 瘙癢癥狀隨孕期的增加而加重, 以四肢為主, 其次是腹部, 夜間瘙癢尤甚, 容易影響胎兒的安全。
下肢浮腫。 妊娠后期, 孕婦常有踝部及小腿下半部輕度浮腫。 若浮腫明顯, 經休息后不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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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延期或過期, 正常預產期為40周左右, 到41孕周為延期妊娠, 超過42孕周為過期妊娠, 可能導致胎兒窘迫, 甚至胎死腹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