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由于科技的發達和孕期的需要, 大家在懷孕期間都要做上幾次B超, 到底B超對胎兒有無傷害, 什么時間做B超合適, 這是大家關注的問題。 那么首先我們要了解B超是怎么回事。
從B超原理上分析, B超是超聲傳導, 不存在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 是一種聲波傳導, 這種聲波對人體組織沒有什么傷害。 但如果聲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 又聚集很長的時間的話, 就會有熱效應, 這種熱效應達到一定程度時, 可能會對人體組織產生不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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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雖這樣說, 曾有人做過試驗, 把準備人工流產的孕婦分成兩組, 一組術前做B超后就實行人工流產, 一組做完B超過一周再做人工流產。 病理發現做過B超的胚胎發生絨毛的充血和水腫, 但經過一周后充血和水腫會消失。 世界衛生組織提出, 在必要時才運用超聲, 如無充分的理由, 胎兒不應該受到照射。 美國超聲機構提出:不把B超作為早孕診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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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認為:
早孕做B超應有指征, 目的是確定宮外還是宮內妊娠, 胚胎是否存活。 當發現懷孕后, 出現陰☆禁☆道出血或腹痛, 為確定胚胎位于宮內妊娠, 除外宮外妊娠;或確定是先兆流產或胎兒停止發育, 這時需做B超予以鑒別。 除此之外不應常規做B超。 胎兒在宮內孕5周時一般的B超可以見到胎心搏動。 胎兒在宮內的3-8周正值器官分化, 是器官分化的敏感期, 應減少不必要的外來刺激。
當懷孕到中期, 應該通過B超除外胎兒的大體畸形, 如先天心臟病、神經管畸形、四肢缺如、先天唇腭裂等等。 一般在懷孕22周-26周作較為合適, 因為胎兒20周左右時正是大腦突飛猛進的發育時期, 過早接受B超可以因為胎兒發育較小,Advertisiment
孕晚期在32周時可以做一次B超, 了解胎兒在宮內發育的情況, 以及羊水多少, 胎兒大小, 有無臍帶問題等等, 為進一步妊娠給以指導。
孕37周時可以做一次B超, 為胎兒做鑒定, 發現胎兒發育中存在的問題, 如胎盤、臍帶、胎兒等等為分娩做好準備。
但是孕期有些異常情況仍需做B超, 如孕期發生陰☆禁☆道出血, 醫生要鑒別是前置胎盤?低位胎盤?先兆早產, 需要用B超來鑒別;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需要找原因;早破水;胎心變化、胎位不清等等都可能會增加孕期B超的次數, 對于醫生講是實屬無奈。
因此孕期B超不是越多做越好。 超聲是很好的輔助檢查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