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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即使小病也要注意治療 切不可“死撐”。

在應用大量抗生素的同時, 還要對各種併發症予以治療。 比如出現喘的症狀, 就給予止喘、平喘類藥物;血壓高就糾正血壓;腎功能不全就糾正腎功能……另外, 重症肺炎的主要危害是因肺功能的損傷導致全身缺氧的狀態, 因此臨床的搶救重在改善患者的缺氧問題, 如患者出現呼吸困難, 馬上給予吸氧或上呼吸機, 用機械的方法輔助其通氣。

如果患者是孕婦, 因為有些藥物可能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 對胎兒造成影響, 所以醫生在選擇藥物時會回避那些對胎兒危害比較嚴重的藥物, 當然, 也不排除為救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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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險用一些效果明顯的藥的可能。 此時, 醫生會徵求家屬的意見, 需家屬簽字。

通常, 如無基礎疾病, 同時又沒出現嚴重併發症, 搶救及時, 患者3~5天就能好轉, 10天左右就能痊癒, 當然病情重, 康復的時間相對會延長。

搶救, 千萬別耽擱

據兩位呼吸科專家介紹, 按規定, 從患者進入醫院就診到用上藥物, 時間不能超過4小時, 而因感染引起的重症肺炎, 只要能在4~5個小時之內用上藥物, 病情就會得到改善。 所以, 只要患者能及時就診, 生命就有保障。

對於因呼吸困難、咳痰等症狀進入醫院呼吸科或急診科的患者, 醫生通常首先會對患者做一個血氣分析檢查, 發現患者血CO2濃度升高, 醫生便會馬上採取措施。 所以, 孕婦如有什麼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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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及時就醫, 一旦出現了某種危險情況, 一定要及時就診, 千萬別耽擱。

保大人還是保孩子――

醫生和家屬的艱難抉擇

採訪中, 一位元婦產科專家告訴記者, 對於孕婦而言, 腹中胎兒的逐漸增大, 會推動分隔胸腔和腹腔的膈肌上抬, 使胸腔縮小, 胸腔壓力增大, 肺臟受到擠壓, 進而使肺的容積減少, 活動受限, 呼吸受到影響, 尤其是孕晚期表現明顯。 此時發生肺內感染, 容易發展為重症肺炎, 表現為呼吸困難、發紺、嗜睡、精神委靡,重者發生休克、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等合併症。 甚至因肺泡間質及肺泡內水腫,可發生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

孕婦患重症肺炎的最直接後果是孕婦通氣功能障礙, 使胎兒處於缺氧狀態, 進而窒息甚至胎死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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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 隨著乏氧狀態的持續, 孕婦的心率會加快, 心臟負擔加重, 加之懷孕本身已增加了心臟的負荷, 再伴有重症肺炎引起心肌乏氧, 會導致心臟功能衰竭。 更會加重胎兒以及孕婦其他臟器的缺氧狀態, 最終會導致孕婦多臟器功能衰竭。

因此, 通常臨床醫生一經發現孕婦感染了肺炎, 會全力以赴控制病情, 防止其發展為重症肺炎。 如果不幸發展為重症肺炎, 臨床通常採取的辦法是儘快改善孕婦的乏氧狀態, 給予吸氧、上呼吸機, 對症給予抗心衰、抗腎衰的藥物或治療, 同時征得家屬的同意, 儘快終止妊娠, 行剖腹產手術。

終止妊娠:一方面可以降低孕婦心臟的負荷, 改善心衰狀態, 改善全身的供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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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多器官衰竭;另一方面可儘快解救嬰兒, 防止其窒息死亡;此外, 終止妊娠後, 孕婦的搶救會無所忌諱, 可用的方法、手段更加寬廣。 但患有重症肺炎期間, 特別是在出現了多臟器衰竭的情況下, 孕婦手術耐受性差, 剖腹產對孕婦也是一大刺激, 容易發生大出血、切口感染, 術後容易發生敗血症, 同時手術中至手術後72小時都容易發生心功能衰竭等併發症, 使孕婦陷於危險之中。

不終止妊娠:胎兒的存在使孕婦的心臟負荷很難減輕, 持續心衰, 威脅生命;長期乏氧, 易致胎兒窒息死亡, 胎死宮內後也需手術取出, 否則危險更大;胎兒的存在使搶救手段受限。

不終止妊娠, 孕婦和胎兒都危險;終止妊娠, 孩子得救, 但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孕婦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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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情況就已不是家屬抉擇的時候了。

所以, 在採訪過程中, 專家們一再強調:孕婦在孕期即使小病也要注意治療, 切不可“死撐”。 及時就醫是為自己也是為醫生贏得時間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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