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懷孕后即應到婦幼保健機構建立圍產期保健卡,
并定期產前檢查。
為了預防胎兒畸形,
除正常產檢外,
整個妊娠期至少應有三次b超檢查。
一、孕早期(孕12周時):確定宮內妊娠,
排除異常妊娠。
婦女懷孕在12周內,
b超檢查一般不是常規檢查。
但如懷孕后陰☆禁☆道有少量出血,
或有過腹痛或以往有過自然流產史等等,
孕婦則會擔心妊娠是否正常,
此時b超檢查則可以明確診斷。
是否宮內妊娠、排除宮外孕、葡萄胎,
并告訴你胚胎是否存活以及胚胎或胎兒的大、小是否符合停經月份。
二、妊娠18~20周,
核對孕齡,
排除胎兒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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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孕32~36周時, 了解胎兒發育, 再次排除胎兒畸形。 在孕32~36周之間, 再行b超檢查, 目的是了解胎兒發育以及羊水、胎盤位置等情況, 并再次檢查有無畸形。 如果發現了胎兒發育過大或過小, 羊水過多或過少, 胎盤位置偏低或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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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到了預產期或已經超過預產期2周未分娩者, 再行一次b超檢查, 主要是了解胎盤成熟度情況, 羊水量及性狀, 間接了解胎盤功能, 從而決定是否可以繼續妊娠, 還是人工引產以及決定分娩方式, 若b超提示胎位不正或產前診斷胎兒體重大于4000克者, 可為臨產分娩方式的選擇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