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檢查多久進行?為了及早確診妊娠,
并及時進行孕期保健,
孕期檢查應從早孕開始,
即3個月以內,
而且越早越好。
在整個妊娠過程中, 進行孕期檢查的具體時間是:孕12周(三個月)以內檢查一次, 以及時識別早孕癥狀, 及早開始保健;孕中期(孕13—28周)每月檢查一次, 以及時篩選高危妊娠, 發現有高危因素應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并給予必要的糾正治療;孕晚期(孕28—36周)每半月檢查一次, 以及時發現影響正常分娩的各種因素及妊娠期并發癥、合并癥;孕36周以后至足月妊娠時, 每周檢查一次, 以密切觀察孕婦和胎兒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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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妊娠過程正常且路途不便者, 可酌情減少檢查次數。 如有異常發現應隨時去醫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