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劑量藥物均具有一定的毒性, 如應用不當, 則容易發生不良反應。 因此孕婦用藥更應謹慎。
早孕期胎兒正在發育中, 各器官尚未發育健全, 功能尚未建立 或完善, 不能很好地對藥物進行分解、代謝, 因此容易在體內大量 蓄積, 致藥物中毒, 甚至影響器官的發育, 有導致畸形的危險, 如:“反應停”可使胎兒發生短肢畸形和外耳缺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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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中期各內臟系統雖已基本形成, 但對某些藥物的解毒功能依然不足。
妊娠晚期因為胎盤變薄利于藥物的轉輸, 如孕婦用磺胺類藥物, 可在胎兒體內積蓄, 加重新生兒黃疸。
雖然為了預防和減少藥物對胎兒的不良影響,
孕期用藥應慎重。
但為了治療,
合理用藥是必要的。
應根據病情,
按照醫生囑咐,
用藥恰當,
有利于母胎健康。
如果需要而拒不服藥,
則疾病發 展會對母體和胎兒帶來不利影響,
甚至造成危害。
用藥原則是:正確處理疾病及用藥,
力爭治好病又不影響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