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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告狀家長應巧妙對待

人是生活在社會裡, 而不是在真空中。 因此, 當孩子從家庭進入社會後如何為人處事, 將是一大課題。 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老師, 應怎樣看待這個問題?

孩子由於長期在家中倍受父母長輩的痛愛, 或多或少地處於優越地位, 因其智力正處於發育和開發時期, 小腦袋中只有優越環境條件下的為人處事的概念。 當孩子剛離開父母的繈褓, 學會走路, 獨立玩耍, 使用語言與別人交流, 走出了原先狹小的、簡單的空間, 生活內容一下子豐富起來, 與外界同齡的朋友有了接觸和交流的天地。 然而許多前所未遇的矛盾就接踵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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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于被父母保護的孩子感到自己正處在一種不安全的環境中。 因此遇到與小朋友發生糾紛時, 為了維護自己的安全, 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向大人或自己的父母告狀, 其目的是求得保護和説明。 這時作為父母首先要使孩子的情緒穩定下來, 讓孩子將事情發生的經過講清楚, 然後對孩子進行疏導。 要幫助孩子學會與他人交往的方法, 要善於原諒別人的過錯, 要建立與他人共用歡樂的意識。 千萬不能聽到孩子告狀就憤怒地譴責他人或責駡孩子的玩伴, 小題大做和衝動都會強化孩子的告狀行為, 使孩子養成不良的性格。

較大年齡的孩子告狀, 大多數是由於孩子在家中養尊處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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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父母的寵愛, 長期處於以我為中心的地位。 當與他人交往時容易出現心理障礙, 因為同伴不可能像父母及長輩那樣以他為中心, 而產生了委屈、吃虧感。 因此希望借助于父母的力量來維持自己的中心地位。 當然, 也確有孩子被人欺侮而正常的告狀行為。 因此家長在處理時, 切記要理智行事, 不可粗魯, 應對當事人的父母陳述自己的觀點, 講清道理, 給孩子和他人都留下好的印象, 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通過分析事情的原因, 既不要一味地責怪他人, 也不能不批評自己的孩子, 要幫助孩子協調好自己與他人之間的關係, 善於與他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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