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生活在社會裡,
而不是在真空中。
因此,
當孩子從家庭進入社會後如何為人處事,
將是一大課題。
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老師,
應怎樣看待這個問題?
孩子由於長期在家中倍受父母長輩的痛愛,
或多或少地處於優越地位,
因其智力正處於發育和開發時期,
小腦袋中只有優越環境條件下的為人處事的概念。
當孩子剛離開父母的繈褓,
學會走路,
獨立玩耍,
使用語言與別人交流,
走出了原先狹小的、簡單的空間,
生活內容一下子豐富起來,
與外界同齡的朋友有了接觸和交流的天地。
然而許多前所未遇的矛盾就接踵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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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于被父母保護的孩子感到自己正處在一種不安全的環境中。
因此遇到與小朋友發生糾紛時,
為了維護自己的安全,
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向大人或自己的父母告狀,
其目的是求得保護和説明。
這時作為父母首先要使孩子的情緒穩定下來,
讓孩子將事情發生的經過講清楚,
然後對孩子進行疏導。
要幫助孩子學會與他人交往的方法,
要善於原諒別人的過錯,
要建立與他人共用歡樂的意識。
千萬不能聽到孩子告狀就憤怒地譴責他人或責駡孩子的玩伴,
小題大做和衝動都會強化孩子的告狀行為,
使孩子養成不良的性格。
較大年齡的孩子告狀,
大多數是由於孩子在家中養尊處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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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父母的寵愛,
長期處於以我為中心的地位。
當與他人交往時容易出現心理障礙,
因為同伴不可能像父母及長輩那樣以他為中心,
而產生了委屈、吃虧感。
因此希望借助于父母的力量來維持自己的中心地位。
當然,
也確有孩子被人欺侮而正常的告狀行為。
因此家長在處理時,
切記要理智行事,
不可粗魯,
應對當事人的父母陳述自己的觀點,
講清道理,
給孩子和他人都留下好的印象,
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通過分析事情的原因,
既不要一味地責怪他人,
也不能不批評自己的孩子,
要幫助孩子協調好自己與他人之間的關係,
善於與他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