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個月的俊俊是個乖寶寶, 看著媽媽上班去了, 不哭也不鬧;媽媽回家了, 他高興地笑一笑又自己玩, 從不纏人。 可醫生說俊俊沒有建立安全型依戀, 不好。
親子依戀是嬰兒尋求在軀體上和心理上, 與撫養人保持親密聯繫的一種傾向, 常表現為微笑、啼哭、咿咿呀呀、依偎、追隨等。 依戀是逐漸發展的, 生後6—7個月時開始明顯, 3歲後能逐漸耐受與依戀對象的分離, 並習慣與同伴或陌生人交往。
親子依戀可分為三種不同的類型。
安全型:這類兒童跟母親在一起時, 能在陌生的環境中進行積極的探索和玩耍, 對陌生人的反應也比較積極;當母親離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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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型:這類兒童對母親在場或不在場影響不大, 母親離開時, 並無憂慮表現;母親回來了, 往往不予理睬, 雖然有時也會歡迎, 但是短暫。 這種兒童實際上並未形成對母親的依戀。
反抗型:這類兒童當母親要離開時表現出驚恐不安, 大哭大叫;一見到母親回來就尋求與母親的接觸, 但當母親去迎接他(她), 如抱起時, 卻又掙扎反抗著要離開, 還有點發怒的樣子, 孩子對母親的態度是矛盾的。 他們即使在母親身旁, 也不感到安全, 不能放心大膽地去玩耍。
良好的親子依戀是一種積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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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與嬰兒交往的態度和行為以及嬰兒本身的氣質特點, 是影響嬰兒形成不同依戀類型的兩個主要因素。 那種負責任的、充滿愛心的母親, 其孩子常為安全型依戀;反之, 則可能是反抗型或回避型依戀。 從0.5—1.5歲, 是形成親子依戀關係的關鍵期。 母親是否能夠敏銳而適當地對寶寶的行為做出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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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不僅能滿足嬰兒生理上的“饑餓”, 而且是寶寶心理上的“安全島”和快樂的源泉。 別長期離開自己的孩子, 不要忽略嬰兒撫觸、嬰兒體操等科學育兒手段, 要盡可能多的給予愛☆禁☆撫和鼓勵, 無論是充滿感情的言語表達還是摟抱、親吻等身體的接觸, 都別吝嗇。 要知道, 寶寶是一個愛的“消費者”。 一個以母親為核心的穩定的養育者, 對兒童的心理健康至關重要。 避免隔代撫養方式, 因為老人大多文化較低、老傳統較深、缺乏科學育兒知識。 在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 為了精心養育子女, 母親常輟學和請長假直至孩子3歲進幼稚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