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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行為目的變化和辨認

五歲的逸仙第一次上幼稚園, 她媽媽陪著去, 逸仙把牆上的畫看了一遍, 大聲問:“這些畫好難看!是誰畫的啊?”

媽媽很窘。 急忙說:“這是小朋友畫的。 很棒啊!你怎麼說不好?”

碰巧老師明白孩子的話。 她微笑著說:“在這兒你不需要畫很漂亮的畫。 你可以畫很壞的畫, 只要你喜歡, 你想怎麼畫都成。 ”逸仙的小臉上出現了笑容, 因為老師答覆了他話裡隱藏著的問題:“要是一個孩子作不好功課的話, 會不會挨駡?”

隨後, 逸仙拿起了一輛壞了的玩具救護車, 很有正義感的問:“是誰弄壞了救護車?”媽媽回答說:“你想知道誰弄壞了這輛救護車幹什麼?跟你有什麼關係?這兒你一個人也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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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逸仙並不是真的想知道是誰弄壞了這輛車。 他想知道的是那個孩子在弄壞了玩具後, 得到什麼結果。 老師瞭解了這個問題的含意, 很恰當的回答:“玩具是拿來玩的。 有時候免不了會玩壞, 這種情況曾發生過。 ”

逸仙似乎滿意了, 他得到了需要的資料。 這些資料編織在一起, 變成了他內心所要的答案:“這裡的大人很和氣, 即使是一幅畫畫得很難看、一件玩具弄壞了, 他們也不會馬上發脾氣。 我用不著害怕, 待在這兒會很安全的。 ”於是, 他開心地跟媽媽揮手“再見!”, 跟著老師去過他在幼稚園的第一天生活了。

孩子們所說的話, 很少是“傻話”。 他們的話往往是像電報一樣用密碼寫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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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經過一道“解碼”的手續, 才能懂他的真意。 而孩子的每一個行動也都有其目的。 在出生後不久, 他就學到某些行為來達到他的目的;也發現某些行為不能達到目的, 於是成功達到目的的行為保留了下來;那些無法達到目的的行為就被淘汰了。 心理學家稱這種形式的學習為“鼓勵”或“增強”。 而其行為的背後動機, 大多是為了要滿足歸屬感的需求, 為此他們常會不惜一切的爭取自己在團體中的一席之地。 所有的偏差行為都是孩子們為了要確知或是獲得自己的地位而產生的錯誤結果, 成人卻往往不能瞭解他們這些行為的意義而做出一些可能增強他們行為目的的反應, 為了要有效的解決孩子們的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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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的應該要清楚孩子們可能產生那些類型的偏差行為及其隱含的目的, 而且所隱含的行為目的可能不只一個。

一般而言, 十二歲以下兒童的偏差行為目的有四個:獲得注意、爭取權力、報復、自暴自棄。 而青少年時期孩子的偏差行為亦可能有前述的四種行為目的, 還加上追求興奮刺激、尋求同伴接納、表現優越感等三種行為目的。

(一)獲得注意

大多數的偏差行為都是為了要獲得注意, 使得我們一提到這個目的就會與破壞性行為聯想在一起, 其實在孩子幼兒時期, 其行為發展剛剛開始, 通常會採用具有合作性的行為去獲得特別的注意, 如果他成功的達到目的, 那麼他會變成一個非常好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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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成為一個完美主義者, 或是非常的吹毛求疵和害怕失敗者;如果他不幸失敗了, 那麼他就會去尋求另一種可能的途徑來滿足他的需求, 潛意識中他告訴自己:“既然建設性的行為無效, 何不來個破壞性的行為試試看?”一旦成功的達到目的了, 家中就又會多出一個不肯合作、過份依賴、不時製造問題、遊手好閒的孩子。 真碰到如此情形, 父母親一定得瞭解他們這種行為不過是要獲得他人的注意而已。 身為父母親者要特別注意這一點, 這是非常重要的。

(二)爭取權力

尋求權威的孩子們只有在他們覺得自己是老大時, 才感到重要。 這樣的孩子只想為所欲為, 通常他們內心的想法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沒有人可以強迫我做任何事”或者“你最好做我要你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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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父母成功的壓制了他們, 而這勝利卻是短暫的, 因為父母贏了面子卻失了裡子。 確切的說, 就是父母可能贏得了鬥爭, 卻賠上了親子關係。 所以, 父母親要切記:一旦鬥爭爆發, 孩子就已經贏了。

當孩子反抗或挑戰時, 父母常覺得被激怒了, 但嘗試去糾正孩子的行動卻很少成功。 孩子會藐視或抗拒父母, 並繼續不可接受的行為, 或者會暫時停止行為, 然後則變本加厲。 有些孩子在權力鬥爭中, 會口是心非的依言行事, 卻在背後做出違背父母要求的行為, 即所謂的“反抗式的順從”。 而在面對爭取權力的孩子時, 成人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怒氣, 不要使自己也捲入權力鬥爭中。 使用權威來壓制孩子的要求,只能加深孩子對權力的印象,深信權力很有價值,也更增加了爭取權力的渴望。

(三)報復

通常權力競爭越演越烈的結果,孩子會逐漸感到被排斥、被拒絕,並相信自己是不可愛的、是受害者,當他察覺自己無法擊敗父母的權威時,就更為沮喪和氣餒了。於是他轉而以報復的方法,借著傷害別人,讓自己被別人仇視,來突顯自己的重要性。企圖以殘忍和讓別人討厭為自己尋求一個地位,以報復的手段來平衡自己的情緒。

如果報復的鬥爭在親子之間持續不斷,孩子就會感受到完全的失敗,他們可能放棄或為不當的行為尋找藉口。

(四)自暴自棄

當孩子感覺到非常沮喪的時候,他覺得他在“好”的社會裡喪失了地位,他真的就乾脆徹底放棄了,因為他想反正再怎麼努力也沒有用的,終究是要失敗的。他的自我概念逐漸變壞,於是他放棄一切有建設性的嘗試,轉而尋求無助的途徑。他會用“我沒有辦法”、“我無能為力”、“我天生就是很糟糕的”等藉口來保護自己,使別人對他不再存有任何的期望,他也可以藉此來逃避一些責任,免除許多被責罰的機會。但相對的可能受到老師及同學的輕視,父母逐漸感到失望,自己也感到極度的不平衡,甚至因此結識不良遊伴,逐漸發展不良行為,儘量在“壞”的社會裡求表現,這個過程是一種惡性循環。假如父母及老師在孩子開始有如此跡象時,未做適當的處理,反而給了他增強的作用,讓他更覺得自己是無藥可救的,孩子越顯得無助,也就更為自暴自棄,這時再想挽救他,為時已晚了。

當媽媽告訴珊珊不能到屋外去玩時,她就發起牛脾氣來。她竭力尖叫,甚至躺在地板上,變得歇斯底理。珊珊想隨心所欲,因此她以權力的爭奪來獲得。“馬上停下來!”媽媽喊叫。“我不要!”珊珊尖叫,鬥爭繼續進行(顯然珊珊已經贏了,因為媽媽失去了冷靜)。媽媽重重地打了珊珊幾下屁股,她哭鬧得更凶了。最後,媽媽把珊珊關到浴室,在那兒她又足足哭了二、三十分鐘。爸爸回家時,媽媽洩氣地抱怨:“實在不知道孩子有什麼不對勁,居然發了一整天的脾氣。”

讓我們把上述“孩子的行為目的”,應用到孩子的行為問題上。珊珊為了能到外面去玩,想控制媽媽。當媽媽拒絕時,她就發脾氣,企圖逼使媽媽讓步。媽媽不願認輸,再度拒絕了,又因為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狠狠的打了孩子。現在,珊珊不只是因為不能出去玩而氣惱,也因為媽媽對她權力的挑戰有所反擊而生氣。因此她想報復,叫鬧得更凶。結果是被關進浴室裡。再將這場鬥爭做個摘要:

1.珊珊要到屋外去玩(珊珊的第一個目標)

2.媽媽拒絕了她的要求。

3.珊珊發脾氣,是想獲得權力而隨心所欲。(珊珊的第二個目標)

4.媽媽接受了她權力的挑戰,打了珊珊一頓,為了證明自己能夠控制。

5.看到媽媽有力量反擊,使珊珊真的生氣了,以哭鬧得更凶來作為報復。(珊珊的第三個目標)

6.為了不願認輸,媽媽氣得把珊珊關進浴室。

7.為了不願認輸,珊珊繼續哭鬧喊叫。

從這裡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瞭解,珊珊的第一個目標背後還有其它兩個目的:想要爭取權力,同時想要報復。一旦刺激媽媽使她感到挫折,珊珊就表現了她的權力。她已經誘使高大、成熟的大人,像孩子似地爭了起來。這樣就“增強”了珊珊對權力的爭奪。當珊珊繼續尖叫,使媽媽更加生氣,她是一個神經衰弱的人,珊珊的大力尖叫對媽媽是一個厲害的報復。在追求權力和尋求報復兩方面,珊珊都得到了增強作用。下次再有類似情形發生,她可能會同樣出招。媽媽不知不覺中已經教育珊珊多發脾氣了。

就上述所言,孩子的行為背後一定有其目的或動機。不同的孩子可能採取相同或不同的行為方式,來表達內心相同的目的。然而,孩子的行為目的會有變化,如幼兒時期大多的行為目的是獲得注意,且開始呈現爭取權力的行為目的。之後,孩子獲得注意和爭取權力的行為目的持續,兒童階段可能開始有報復和自暴自棄的行為目的;到了青春期和青少年時期,後二者行為目的更可能大量增加。因此,對這種行為目的的變化和辨認,我們不得不多加留意。

使用權威來壓制孩子的要求,只能加深孩子對權力的印象,深信權力很有價值,也更增加了爭取權力的渴望。

(三)報復

通常權力競爭越演越烈的結果,孩子會逐漸感到被排斥、被拒絕,並相信自己是不可愛的、是受害者,當他察覺自己無法擊敗父母的權威時,就更為沮喪和氣餒了。於是他轉而以報復的方法,借著傷害別人,讓自己被別人仇視,來突顯自己的重要性。企圖以殘忍和讓別人討厭為自己尋求一個地位,以報復的手段來平衡自己的情緒。

如果報復的鬥爭在親子之間持續不斷,孩子就會感受到完全的失敗,他們可能放棄或為不當的行為尋找藉口。

(四)自暴自棄

當孩子感覺到非常沮喪的時候,他覺得他在“好”的社會裡喪失了地位,他真的就乾脆徹底放棄了,因為他想反正再怎麼努力也沒有用的,終究是要失敗的。他的自我概念逐漸變壞,於是他放棄一切有建設性的嘗試,轉而尋求無助的途徑。他會用“我沒有辦法”、“我無能為力”、“我天生就是很糟糕的”等藉口來保護自己,使別人對他不再存有任何的期望,他也可以藉此來逃避一些責任,免除許多被責罰的機會。但相對的可能受到老師及同學的輕視,父母逐漸感到失望,自己也感到極度的不平衡,甚至因此結識不良遊伴,逐漸發展不良行為,儘量在“壞”的社會裡求表現,這個過程是一種惡性循環。假如父母及老師在孩子開始有如此跡象時,未做適當的處理,反而給了他增強的作用,讓他更覺得自己是無藥可救的,孩子越顯得無助,也就更為自暴自棄,這時再想挽救他,為時已晚了。

當媽媽告訴珊珊不能到屋外去玩時,她就發起牛脾氣來。她竭力尖叫,甚至躺在地板上,變得歇斯底理。珊珊想隨心所欲,因此她以權力的爭奪來獲得。“馬上停下來!”媽媽喊叫。“我不要!”珊珊尖叫,鬥爭繼續進行(顯然珊珊已經贏了,因為媽媽失去了冷靜)。媽媽重重地打了珊珊幾下屁股,她哭鬧得更凶了。最後,媽媽把珊珊關到浴室,在那兒她又足足哭了二、三十分鐘。爸爸回家時,媽媽洩氣地抱怨:“實在不知道孩子有什麼不對勁,居然發了一整天的脾氣。”

讓我們把上述“孩子的行為目的”,應用到孩子的行為問題上。珊珊為了能到外面去玩,想控制媽媽。當媽媽拒絕時,她就發脾氣,企圖逼使媽媽讓步。媽媽不願認輸,再度拒絕了,又因為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狠狠的打了孩子。現在,珊珊不只是因為不能出去玩而氣惱,也因為媽媽對她權力的挑戰有所反擊而生氣。因此她想報復,叫鬧得更凶。結果是被關進浴室裡。再將這場鬥爭做個摘要:

1.珊珊要到屋外去玩(珊珊的第一個目標)

2.媽媽拒絕了她的要求。

3.珊珊發脾氣,是想獲得權力而隨心所欲。(珊珊的第二個目標)

4.媽媽接受了她權力的挑戰,打了珊珊一頓,為了證明自己能夠控制。

5.看到媽媽有力量反擊,使珊珊真的生氣了,以哭鬧得更凶來作為報復。(珊珊的第三個目標)

6.為了不願認輸,媽媽氣得把珊珊關進浴室。

7.為了不願認輸,珊珊繼續哭鬧喊叫。

從這裡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瞭解,珊珊的第一個目標背後還有其它兩個目的:想要爭取權力,同時想要報復。一旦刺激媽媽使她感到挫折,珊珊就表現了她的權力。她已經誘使高大、成熟的大人,像孩子似地爭了起來。這樣就“增強”了珊珊對權力的爭奪。當珊珊繼續尖叫,使媽媽更加生氣,她是一個神經衰弱的人,珊珊的大力尖叫對媽媽是一個厲害的報復。在追求權力和尋求報復兩方面,珊珊都得到了增強作用。下次再有類似情形發生,她可能會同樣出招。媽媽不知不覺中已經教育珊珊多發脾氣了。

就上述所言,孩子的行為背後一定有其目的或動機。不同的孩子可能採取相同或不同的行為方式,來表達內心相同的目的。然而,孩子的行為目的會有變化,如幼兒時期大多的行為目的是獲得注意,且開始呈現爭取權力的行為目的。之後,孩子獲得注意和爭取權力的行為目的持續,兒童階段可能開始有報復和自暴自棄的行為目的;到了青春期和青少年時期,後二者行為目的更可能大量增加。因此,對這種行為目的的變化和辨認,我們不得不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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