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 隨著孩子運動能力的提高, 活動範圍的擴大, 他的好奇心和新需要越發強烈, 依個人偏愛而喜惡的事情也日益增多。 隨之而來的就是抗拒行為的逐漸凸現。 其實, 這是每一個孩子在心理發展歷程中的必經之旅。
孩子出生十三、四個月後, 身心發展的速度一路飆升。 當孩子具備獨立自如的行走能力後, 就會厭倦繈褓中的享受, 而憧憬著獨闖天下。 當他能夠理解和運用人稱代詞“我”的那一刻, 就會告別“順從”, 起草著自己的“獨立宣言”。 這一階段, 他一反常態執拗、任性、甚至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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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衝突源自何處
在這個時期, 孩子們想瞭解和想嘗試的事非常多。 他們願意更多的掙脫大人的看管, 獨立去“探索”環境中每一個“小兒不宜”的角落。
“什麼都動”是很多看護人對這個階段孩子行為特點所下的結論。 接近1歲半的孩子越來越熱衷於“掃蕩”和“清野”, 他要檢驗從成人的活動中所“看”到的經驗, 他要模仿、再現父母身心投入的“遊戲”:拿起小錘敲打易碎的玻璃茶几, 把雞蛋磕破在地上用手塗抹, 踮起腳尖搬倒書桌上爸爸常用的墨水瓶……由於經驗、閱歷的局限, 常以“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而告終。
“越不讓動越要動” 是很多父母總結出的孩子和家長“分庭抗禮”的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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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這個時期的孩子能不斷向看護人提出強硬的挑戰。 在與父母的抗衡中, 他積累著“攻守”經驗, 瞭解到父母的處世原則:媽媽要把孩子放在地上讓他自己走, 孩子常會把雙腿盤起腳不沾地, 像條毛蟲吊在空中, 當爸爸媽媽不肯再抱的時候, 他會蹲在地上, 因“腿腿疼”而寸步難移, 假如父母真不讓步並且身先士卒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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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孩子眼光來看待
作為父母搞不懂:為什麼當寶寶要長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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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孩子的眼光看事物, 就能理解一個傾心追求獨立的孩子, 在成長中時時處處所遭遇的沮喪與煩躁:當他打開一個裝滿各色衣物的矮櫃, 想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 大人把櫃子鎖了起來;他漫步到廚房, 撫弄著爐灶上的旋鈕, 想看看是否也會使它亮起火光, 被警覺的媽媽抱開;他拽著臺布想爬到桌子上看看上面有些什麼, 大人會板起面孔生硬的批評“不乖!”……他會走、會爬、會登高, 可英雄無用武之地!周圍有那麼多令人興奮激動的機會, 卻每每都被扼殺在動手之前!為這些孩子就有100%大發雷霆的理由。 假如我們被還原成80或90cm高的幼兒, 相信也會成為他的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