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撞, 是兒童成長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行為, 家長如果對他們的莽撞行為長期不予理睬, 也會使他們在種種莽撞行為的重複中, 形成壞的性格、習慣。 孩子莽撞行為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1、生理和心理因素。 三至五歲的孩子, 目測力差, 空間知覺不準確, 大腦操縱小肌肉群的能力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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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識經驗缺乏。 有的孩子經常爬上牆頭、磚堆往下跳, 不是腿青了, 就是腳扭了;有的孩子玩帶尖的用具被戳傷, 等等。 這是由於他們缺乏知識經驗, 不能預見行為的後果造成的。
3、不良教育的影響。 由於成人過於嬌慣, 稍不如意孩子就大發脾氣, 亂摔東西;有的孩子遭成人的打罵, 就以打同伴, 撞同伴出氣, 逐漸形成莽撞的不良行為習慣。
孩子出現莽撞行為不能輕率地、粗暴地責駡孩子, 而是要認真仔細地分析原因, 針對實際施教與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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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生理、心理因素造成的莽撞行為, 家長應以正面教育為主, 親切地告訴孩子做事要細心、認真, 把東西損壞了很可惜, 同時, 肯定、表揚他愛做事的好品格, 並積極為孩子創設良好環境, 讓他們在耐心、細緻、認真的實踐活動中得到鍛煉。
2、如果是缺乏經驗或對行為準則不理解而造成的, 成人應幫助孩子廣泛接觸事物, 積累經驗, 認識行為準則的意義。 同時, 借助莽撞霆為的後果, 讓孩子接受教訓, 使他們懂得一些日常生活常識。 如孩子因為玩刀、玩水、玩火而被刀割傷, 被水燙傷, 被火燒傷, 就應該讓他瞭解有關這方面的知識, 自覺注意和養成良好的行為, 減少莽撞行為。
3、如果是不良教育而造成的, 家長應檢點自己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