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類殘疾問題中, 最需要特殊照管和安置的學齡前肢體殘疾兒童, 無不與肌肉緊張狀態有關。 有的孩子肌肉痙攣(一種慢性發展的肌肉緊張), 結果是患兒四肢要麼收攏無法伸開, 要麼伸開無法收攏。 如不採取措施消除這種慢性肌肉失衡造成的後果, 孩子會進而發展成肌肉攣縮症患者(一種會導致畸形和進一步殘疾的肌肉和結締組織的永久性縮短)。
有的孩子患有手足徐動症或呈抖動狀態的肌肉緊張, 結果是肌肉不由自主地持續運動。 如果對這類情況不加控制, 患兒便不能做許多需要使用手足才能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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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一些孩子患有肌肉低張症。 他們的肌肉鬆弛無力, 顯得十分軟弱。 肌肉低張症使許多患兒不能抬頭、坐或站立。 所有這些肌肉緊張問題可能同時發生在同一個孩子身上, 但每個患兒的嚴重程度不同, 受影響的部位也不一樣。
需要特殊照管和安置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異常反射。 正常兒童在身體發育的某個階段也會出現異常反射, 但到一定年齡便會症狀消失。 不對稱緊張性頸反射就是一個例子。 正常嬰兒從出生到4個月這段時間會有不對稱緊張性頸反射, 但到1歲時如果孩子還是如此, 則肯定就是異常或有病了。 孩子平躺時頭側向一邊往往是引起不對稱緊張性頸反射的刺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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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殘幼兒教師應把注意力集中在頭部控制、翻身、坐、站立和行走等整體運動反應上。 此外, 優先考慮的還應有伸手、抓物和鬆手等細微運動技能以及進食, 大小便和穿衣等自理技能。 有的重度肢殘兒童雖然從年齡上說早已不是幼兒, 但身體功能卻仍處於幼兒的水準。 因此, 我們所討論的肌肉緊張, 身體姿態和運動問題以及所闡述的教育目標同時還適用於一些年齡較大的肢殘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