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到醫院檢查的時候, 如果那位女大夫有很強責任心, 我不至于20多天后險些死掉!”昨日, 28歲的女青年李美(化名)來到報社聲淚俱下地向記者講述了她遭遇的“無頭醫療官司”。
宮外孕被女大夫診斷成“拉肚子”
第一次就診:
醫生診斷飲食不當拉肚子
7月30日凌晨2時左右, 李美的小腹左下側突然疼痛異常, 一直痛到天亮。 次日她辦事行至棧橋附近時, 她已經痛得難以忍受, 就下車搭乘一輛出租車到了最近的一所大醫院。
因為是肚子痛, 她就掛了一個內科號, 一名五十多歲、短頭發、戴眼睛的女大夫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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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就診:
宮外孕大出血險些丟命
第一次就診回到家后, 李美腹疼的確減輕了一些。 但還是有些輕微疼痛。
12月20日是她的生日, 第二天就要和男朋友去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 這天晚上, 兩人在家剛想慶祝一下。 突然李美的肚子又劇烈疼痛起來。 最開始, 還是小腹左下側那部位, 后來越來越厲害。 第二天一早, 她甚至都痛得站不起身來, 只好取消結婚登記。
下午3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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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隨后的手術中, 醫生從李美的盆腔中抽出了2000毫升的積血, 這幾乎達到了體內血液總量的一半。 醫生告訴李美, 她是撿了一條命!為什么不早來醫院呀?
到醫院討說法:
可能會遭遇“無頭官司”
在家靜養了十幾天后, 她來到第一次就診的醫院, 想向對方討個說法。 “為什么第一次檢查時, 他們不能像青醫附院這樣負責任地給我進行相關檢查?”李美激動地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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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沒想到該醫院的一位負責人詳細看了病歷之后, 明確地告訴李美, 從病歷上來看, 醫生作出因吃食物導致腹痛的診斷, 沒有任何錯誤。 而且病歷上還寫著李美當時腹瀉。 聽到這里李美立刻激動起來:“當時大夫問過我拉稀不拉稀, 我明明說了不拉稀呀!”
病歷上還寫著要做大便常規化驗, 可劉虹告訴記者, 她當時根本就沒聽到醫生說過。 不管劉虹如何申辯, 這位負責人很明確地說這份病歷沒問題, 而且根據病歷寫的內容, 醫生的診斷也沒問題。 負責人建議李美到上級部門反映或者起訴醫院。
隨后李美咨詢了市衛生局工作人員, 了解到進行醫療事故鑒定主要還是依靠病歷和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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