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家研究發現,
2、3歲以後的孩子,
對環境已經有驚人的反應和學習能力。
他們對父母給予自己愛的舉動,
有自己的觀察,
有自己的體驗,
而且還會招引父母對他們的注意,
“挑逗”父母對他們愛。
父母對孩子的愛的表示也成為一種無言的教育,
影響著孩子。
因此父母如何表示對孩子的愛,
就是一個講究適度的問題了。
有的家長很會疼愛孩子,
他把對孩子的愛融入對孩子健康成長的關心上。
比如在吃的方面,
保證孩子按時進餐,
吃到有營養的各種食物;不隨便給孩子吃零食,
正確對待孩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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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要什麼給什麼。
在穿的方面,
為孩子挑選美觀、整潔、寬鬆、涼爽(冬天挑選暖和的)便於活動的服裝,
不給孩子穿過多和過分花哨的衣服,
不遷就孩子對衣服的挑剔。
在活動方面,
讓孩子自己走路、自己穿衣、單獨睡覺、自己吃飯。
儘量不抱著走、摟著睡、喂著吃,
不允許孩子晚睡,
或早晨睡懶覺。
當孩子按這些要求做了,
就用點頭微笑,
輕輕地撫摸,
來表明滿意的態度。
對孩子在各方面的奢求,
報之以搖頭。
即使孩子受了點外傷,
生了病,
也不露出過份的驚訝,
而是採取相應的醫治措施,
表現出對孩子的疼愛、同情、關心。
這些家長也把自己的愛表露在對孩子良好行為的贊許上。
當孩子做了自己應該而且能夠做的事,
他會高興地對孩子說:你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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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幹事情了,
快成為我的助手了。
當孩子為別人做了些好事,
或者學會了新的本領,
他會用帶著滿意的笑眼注視著孩子的眼睛,
表示自己的高興,
給以贊許。
而當孩子做錯了事情,
他也會用自己的愛表示出對錯誤不容許,
對自己的孩子做了錯事很難過,
對改了錯的孩子會照樣喜愛。
這種愛的表現使孩子得到鼓勵、安慰和心理上的滿足,
使孩子的身心都得到健康的發展。
而另一些家長把愛無原則地傾注給孩子。
在吃的方面,
他們的孩子吃飯無定時,
吃零食,
挑食,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為了向孩子表示自己的“愛”,
除了滿足孩子的奢求以外,
還屢屢表白:“不給××吃,
就給乖乖吃。
”快吃!快吃!別讓××看見。
”在穿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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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孩子的打扮裝飾做炫耀,
當著外人的面無休止地誇孩子美,
並且設法讓別人誇自己的孩子漂亮,
遷就孩子挑剔衣物,
甚至允許孩子隨便損害衣物。
在活動方面,
他們怕孩子累著、涼著、熱著,
常常抱著走,
摟著睡。
他們的觀點是,
愛孩子就不要使孩子受半點“委曲”。
如果孩子做了錯事,
甚至欺侮了別人,
他會用偏袒向孩子表示他的“愛”,
用責駡別人的孩子,
用和對方家長吵架來表示自己對孩子的“疼愛”。
孩子在他們這種“愛”的感染下,
或者膽小、脆弱、依賴、嬌氣,
或者驕傲、輕浮、任性、沮喪。
這不是真正的愛,
而是溺愛。
對孩子愛的不同表現,
會產生不同的效果。
因此,
父母對孩子要愛得適度,
這對孩子的發育成長和道德品質的養成,
具有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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