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時期是視覺發育的關鍵階段。 此期任何不利因素, 如先天性白內障、角膜白斑、眼瞼下垂以及較重的近視、遠視、斜視、散光、外傷等, 都可能引起孩子的視覺障礙。 因為視覺障礙的治療最好在2歲之前、幼兒的視功能尚未發育成熟之時儘早矯正, 所以及時發現孩子的視覺障礙非常重要。 以下方法便於在家庭中操作:
單眼遮蓋試驗法
用於辨別單眼視力情況。 當被遮蓋的眼視力弱或失明時, 患兒不會出現反抗;當被遮蓋的眼沒有問題時, 患兒會躁動不安, 出現反抗動作。 重複數次, 以便得出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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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覺反應
孩子出生時就有光覺反應, 強光可引起閉目、皺眉;兩個月時對光覺反應已很強。 如果孩子對強光照射無反應, 說明其視覺功能可能存在嚴重的障礙。
注視反射和追隨運動
正常來講, 嬰兒出生後的第2個月就能協調地注視物體, 並在一定的範圍內眼球隨著物體運動;3個月時可追尋活動的玩具或人的所在, 頭眼反射建立, 即眼球在隨注視目標轉動時, 頭部也跟著活動;4-5個月開始能認識母親, 看到奶瓶等物時表現出喜悅。
如果在上述期間這些本能和條件反射沒有出現, 或表現出無目的尋找, 則說明其可能視力不佳或有眼球運動障礙。
瞬目反應
嬰兒從出生後的第2個月起, 除了能協調注視物體外, 當一個物體很快地接近眼前時可出現眨眼反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