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自救及互助是選擇的關鍵
在學生中引起軒然大波的是,
王京躍副教授最後給出的參考答案中選擇了大多數學生主張放棄的賣淫☆禁☆女。
他的答案是,
應該上救生艇的依次為中年科學家、大學生的自己、精通航海的罪犯、老醫生、健壯的青年工仔、貌美的賣淫☆禁☆女,
其他可以考慮的物件依次為個體暴發戶、患絕症的女孩、智障的男孩、年邁的方丈和尚、國家幹部、船長。
王教授解釋說,
在這個選擇中,
第一條法則是人人有生存的權利;第二條法則,
也是最關鍵的法則是,
被選擇的人是否具備自救能力及幫助他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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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醫生、健壯的青年工仔、中年科學家能自救也能助人,
自然該選;罪犯由於精通航海,
有利於眾人逃生,
該選;相反,
絕症女孩和智障男孩不具備起碼的自救能力,
所以應放棄;第三條法則是按照《棄船法》和《公務員法》法律條例規定,
船長應是最後一個離船的人,
而國家幹部在危急時刻,
也應盡可能幫助其他人;第四條應該是女士優先原則,
在個體暴發戶和貌美的賣淫☆禁☆女之間,
他們自救和助人的能力相當,
那就要按照女士優先的原則選擇。
至於身處其中的大學生,
本來就應該有求生的意識和自我解救的勇氣。
討論:生存法則會否顛覆傳統道德觀
王副教授強調,
若因為同情而選擇了既不能自救也不能助人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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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了那些既能自救又能助人的“強者”的逃生機會,
其實更是對那些被放棄的“強者”的生命的一種漠視。
賣淫☆禁☆女的職業雖然不道德,
但她的生存權利與每一個人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