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如何處理孩子的“需求”行為,
可區分為下列四種形式。
1.完全拒絕型:父母認為孩子應從小就應學習忍耐,
養成節儉習慣。
因此,
為了避免形成孩子的浪費習慣,
對於孩子的要求,
便一概加以拒絕。
2.完全滿足型:有些父母認為孩子還小,
不忍心拒絕,
再加上擔心會留給孩子不愉快的印像,
所以,
當孩子一有所要求時,
即持著“要什麼,
就給他吧!反正等他長大後,
自然會有辨別能力”的心理,
而有求必應。
3.不一致型:父母常處於“該不該滿足孩子需要”的矛盾中。
有時,
覺得該讓孩子學習忍耐,
有時卻又認為“只不過是區區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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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補償心理型:父母由於工作忙碌,
無法經常陪伴孩子,
便以物質滿足孩子作為補償。
另外,
有些父母則是因自己幼年的艱難貧困生活,
不願在兒女身上重演,
所以就竭盡所能給予孩子最好的物質享受。
然而,
人生就是一連串的社會化過程,
人們必須透過團體的生活,
逐漸學習成為社會人。
所以,
讓孩子學習試著從“立即滿足”逐漸養成“可以等待,
延遲滿足”;父母亦應從“同情心”發掘造成孩子需求的主因,
尊重孩子,
協助孩子解決問題,
並適時地依據孩子的能力,
分級、漸進地培養孩子主動的合作意願,
再適當地給予“要求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