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告狀”是一種常見的兒童行為現象。
孩子“告狀”的動機和目的,
一是受了欺負想尋求大人的保護;二是檢舉他人,
希望成人對他的是非判斷作出肯定;三是追求自我表現,
想從成人那裡得到肯定的評價;四是做錯了事想逃避責任,
免受批評或懲罰;五是嫉妒他人,
企圖利用告狀來貶低別人,
抬高自己。
對待“告狀”的孩子,
必須持慎重態度。
如果對孩子的告狀不予理睬,
或不分青紅皂白批評“告狀”的孩子,
這可能使一些有危害的事得不到及時的補救,
而且會混淆孩子的是非界線,
挫傷孩子的正義感和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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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鼓勵孩子“告狀”,
則兒童會爭相模仿,
什麼雞毛蒜皮的事也告到老師、家長那裡,
孩子獨立處理一些小朋友之間的小糾紛的能力會被削弱。
更嚴重的是會使一些小孩子養成時時窺視他人秘密、監視他人行為、檢舉揭發他人的極不正常的心態。
那麼, 如何正確對待兒童的“告狀”呢?
一是要使孩子體驗與小夥伴友好相處的快樂, 會耐心善意地幫助別人, 也會高興樂意地接受別人的幫助。
二是在遊戲評價時,
應把孩子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工作成果及取得成果的過程上,
集中在稱讚別人的優點和成績上。
三是少數經常無故欺負同伴的孩子,
要進行批評教育,
千萬不能遷就。
四是對孩子實事求是的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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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要防止有些孩子因尋求表揚或懷有嫉恨而亂告狀的行為,
以免滋生不良心理,
導致孩子人格的畸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