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家長很早就教孩子寫字,
這種做法是不妥當的。
從幼兒的生理、心理發展來說,
幼兒期兒童神經抑制機能還很差,
不能過久地抑制自己的行動,
或者從事過分細緻的作業活動;在知覺方面,
常常表現出籠統、不精確的特點,
他們較難區別相似的文字;在空間方位知覺方面,
幼兒尚無法掌握左右方位的相對性和角度,
3~4歲的幼兒對上、下方位掌握還不很穩定;在手的運動感覺方面,
幼兒手的骨骼肌肉遠遠沒有達到成熟程度,
手部關節骨化過程還沒有完成,
手部肌肉的力量也很差,
不能勝任需要持久用力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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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 2~4周歲的幼兒, 90%處於塗鴉狀態;5周歲的幼兒, 95%能準確地臨摹畫畫, 但卻有75%的幼兒不能以正確的筆順、姿勢穩定地書寫簡單的漢字(如"口"、"白");6周歲以上的幼兒基本上能以正確的姿勢、筆順準確地書寫簡單的漢字。 因此, 寫字基本上是孩子入小學以後的事, 不宜在幼兒期就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