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發育正常的幼兒從生下來到學會講話, 要經過發音、理解語言及表達語言三個階段。
一、發音階段(即語言前期)。
新生兒出生時不會講話,
但第一次啼哭是今後語言的基礎。
2~3個月時,
會用哭聲表示他餓了,
尿布濕了,
或不舒服等。
還會發出簡單的音調,
如“a”“m”等聲音。
4~5個月時,
成人與他講話時,
會發出“咿咿”、“呀呀”的聲音。
二、理解語言階段,
幼兒是在先理解詞的意義後才能說出詞。
約在1歲以後,
幼兒能理解大人的講話。
如叫“拍拍手”,
他會用自己的雙手來拍。
問他“貓咪呢”?他即會去看貓。
說“再見”,
他會把手舉起來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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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達語音階段。
隨著幼兒逐漸長大,
他的活動範圍也增大,
與周圍人交往的需要也越來越強烈。
他要用詞來表達自己的思想與意願。
開始時,
他常用一個字來代表許多意思。
如:“帽帽”,
可能表示他要戴帽子,
或表示要戴好帽子到外面去玩。
“飯飯”,
表示他要“吃飯”,
或表示這是“飯”。
到2-3歲時,
他會用幾個字的詞句來表達。
如“媽媽抱”,
“外面去”等。
以後幼兒掌握的詞彙逐漸增多,
先為簡單詞,
後逐漸增加到形容詞、副詞,
使語言表達更為完整。
在生長發育過程中,
幼兒是從周圍的人那兒學會講話的,
所以大人要有目的地同幼兒講話,
促使他能摹仿正確的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