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後第二、三年的幼兒期其智力發育是在嬰兒期所獲得成就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在此期間,
兒童的智力發展有了極其重大的變化。
主要有如下特點:
①學會了許多新的隨意動作,
如獨立行走、跑、跳等,
手的動作變得更精巧,
2歲能拿小匙吃飯,
3歲會用小手串珠子,
還會用筆劃圈圈。
②口語迅速發展,
不但能理解成人的言語,
也能夠運用語言與成人進行最簡單的交流,
此期是兒童學習口頭言語的關鍵時期,
這時忽視了的東西,
以後往往很難彌補。
2 歲時掌握的詞彙有200個左右,
3歲時就可達1000個左右。
③由於動作和言語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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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自我意識萌芽, 智力活動帶上了一點隨意性, 兒童開始認識自己就是自我意識的萌芽, 人稱代詞“我”的出現是兒童認識自己的一個轉捩點, 3歲左右的幼兒才會開始用“我”這個人稱代詞來表示自己, 也就是說開始有了自我意識。
⑤表現出獨立行動的願望, 開始出現最簡單的想像, 記憶的時間較嬰兒期加長, 但仍為“無意性”, 思維處於低級階段, 為直覺行動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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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感知覺也有明顯發展, 如能辨別幾種基本顏色等。
評價幼兒智力就是依據上述智力發育特點, 評價的方法基本同評價嬰兒智力的方法, 其樞紐齡為15月、18月、2歲、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