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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安全隱患及對策

導讀: 幼兒是一個身心尚未成熟需要特殊保護和照料的群體, 然而近幾年來, 幼稚園裡危及幼兒稚嫩的生命和健康的傷害事故頻發。 本研究通過多種管道收集了34個影響較大、具有典型性的案例, 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統計分析, 並提出了相應的預防對策。 希望通過本研究, 能對幼稚園安全工作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參考作用。


一個關於幼稚園安全教育問題的專項研究通過生活及報刊、電視、互聯網等傳媒, 收集了近幾年來有關幼稚園安全事故的若干案例, 對幼稚園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作了以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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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成幼稚園安全事故的原因

1、因外來的侵害造成幼兒被冒領接走、綁架、傷害等

2、幼兒自身原因所致走失、遊戲、頑皮打鬧等造成的事故

3、因教工惡意行為和過失行為造成的綁架、砍傷、火災、食物中毒、燙傷等

4、因設施不良造成

5、家長原因造成

6、幼稚園組織外出活動造成

二、分析與對策

1、因外來的侵害, 幼兒被冒領接走、綁架、傷害等事故

分析:目前幼稚園在接送孩子環節存在不少隱患:有的是門衛管理不嚴, 外來人員乘家長接孩子時人多混進幼稚園內;有的幼稚園只認接送卡不認人, 外來人員拿著撿到或偷來的接送卡將孩子冒領;有的是別有用心的親戚或熟人騙領孩子, 教師易放鬆警惕, 因此種種造成了幼兒傷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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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首先, 幼稚園要實行接送卡制度, 必須由固定接送人持卡接送, 卡上只標明班級代碼和幼兒編號, 不出現幼兒姓名和照片, 以防被對應冒領。 其次, 對於非固定接送者來接孩子, 包括親戚朋友, 教師要多留個心眼, 無論是否有卡, 都必須與原固定接送者取得聯繫(如打電話), 並得到許可後方能讓其接走。 再次, 門衛應是50歲以下強健男性, 經過安全保衛技能培訓, 並嚴格執行門衛制度, 家長接送孩子時必須站在門口把關, 無接送卡的人拒絕進園, 對陌生人要嚴加查問, 嚴防可疑人員進入。 必要時還可預備一些防衛的器械, 如電警棍、木棍等。

2、幼兒自身原因所致走失、遊戲、頑皮打鬧造成的事故

分析:一是由幼兒自身疾病(如癲癇、心肌炎等)引起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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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師不知情的情況下, 沒有採取積極的預防措施和針對性的救治;二是幼兒走失。 多數情況是幼兒初入園時情緒焦慮, 為逃避集體生活, 乘人不備獨自出走回家, 途中迷失;或是自感在幼稚園受了挫折而獨自出走;也有在幼稚園組織的郊遊等外出活動時游離集體而走失等;三是幼兒在遊戲時受傷。 幼兒在活動中很難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有效的控制, 如:不小心絆倒, 相互碰撞等。 這種意外的傷害, 即便教師在現場也是較難避免的;四是幼兒間的打鬧受傷。 多數是幼兒間爭搶玩具等類似原因而發生矛盾衝突, 教師不及時制止而造成的。

對策:如何避免幼兒自身疾病引起的事故?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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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可在孩子入園前與家長簽定協議, 要求家長不得隱瞞幼兒曾患過的哮喘、癲癇、心肌炎、過敏等較嚴重的疾病, 否則一旦幼兒舊病復發, 因不能及時獲得針對性的救治而產生不良後果, 責任應由家長自負;另一方面, 教師對身體狀況較差的幼兒隨時注意觀察, 給予適當的照顧;幼稚園還應組織教師進行“應急搶救”知識的培訓, 一旦幼兒病情發作, 教師就能在第一時間恰當地搶救處理, 為救助幼兒生命贏得寶貴的時間。

怎樣防止幼兒走失?針對幼兒初入園時易出走迷失的特點, 教師在孩子入園前應通過上門家訪、組織親子活動等詳細瞭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 創造儘量多的機會和孩子相處, 讓孩子消除陌生和不信任感;在開學後的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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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要經常清點幼兒人數, 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門衛特別要提高警惕, 防止幼兒外溜;針對孩子受挫後易出走的特點, 教師對易走極端的幼兒要注意及時地安撫、疏導, 抑制其出走的苗頭。

怎樣預防幼兒在遊戲時受傷?首先, 教師應對將要做的遊戲有充分的估計, 如遊戲跑動較多活動量較大, 就應選擇較寬敞的場地, 且最好是軟地墊的;其次, 遊戲前可和幼兒一起說說該遊戲的危險之處, 讓幼兒有意識地控制、保護自己。

怎樣預防幼兒打鬧傷害?幼兒間的矛盾衝突也來自於利益關係, 因此, 一方面教師應採用故事表演等幼兒喜聞樂見的形式, 教育幼兒要謙讓和寬容, 懂得分享是快樂的,要遵守規則,減少矛盾衝突;另一方面,教師要善於觀察,幼兒間發生打鬧應及時介入,幫助幼兒化解矛盾,將打鬧傷害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因教工惡意行為和過失行為造成的綁架、砍傷、火災等事故

1) 惡意傷害

分析:有的教工(特別是臨時工)思想動機不純,為了錢財鋌而走險,不惜拿幼兒的人身安全作代價;有的是曾經患有精神分裂症,一旦病情發作,難以自控,傷及無辜的幼兒。

對策:對於內部有不良企圖人員的防範,一方面,招工時必須對其進行全面調查,包括家庭狀況、社會關係、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以保證所招職工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加強師德學習,培養熱愛幼兒、熱愛幼教事業的情感;再一方面,園領導要關心教職工的生活,經常溝通,瞭解他們的思想軌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火災

分析:幼兒使用的桌椅、教玩具、被褥等都是易燃品;有的幼稚園內裝修用的建築材料也是易燃可燃的;廚房、液化石油氣儲存間、燒水間等與幼稚園活動場所相連;電熱板飲水機等電器工作時間過長等都是火險隱患。如教工火源、電源管理不慎,麻痹疏忽,極易引發火災,案例14就是教工在易燃物旁邊放置點燃的蚊香而造成的特大火災事故。

對策:

a)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每個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以增強全體教職工的責任心,嚴格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制度。

b)幼稚園內裝修要符合《內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c)要有專人管理火源和電源。廚房、液化石油氣儲存間、燒水間應當嚴格按專業管理部門要求建造。由正式電工管理電器線路,定期檢查。

d)要加強對幼兒的消防安全教育。利用生動活潑的形式對幼兒進行防火知識教育,並教會其基本的自救逃生知識,並經常組織消防疏散演習。

e)加強對教職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達到人人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的要求。

4、教學設施原因引起的事故

分析:有的幼稚園設備(如滑梯、攀登架等)陳舊、老化,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教師又未盡注意義務,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就很容易發生事故;幼稚園校舍中樓房占大多數,樓道、走廊、樓梯等也是事故易發地;午睡室高低床的使用不當,教室裡的桌椅、櫃子邊角尖銳,設計不合理,室內擺設擁擠等對幼兒都有潛在的危險。

對策:《幼稚園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幼稚園內嚴禁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築物和設施。

對設備陳舊的安全隱患防範:首先必須建立設備器械檢查制度,定專人定期檢查,並及時做好檢查記錄;其次要定期請專業人員檢修、保養,對於陳舊、老化的器械,要堅決更換,捨得化錢買平安。

對樓道等易出事故的地方:可組織幼兒找找不安全的地方,並共同設置警示標誌,如:在樓梯兩邊畫小腳丫以暗示按秩序走。教育幼兒在樓道等較危險的地方不奔跑、擁擠、攀爬,否則會帶來怎樣的嚴重後果。

對室內環境設置:在設計製作幼兒用具時,要儘量向軟、圓的標準靠近,如桌椅櫃的邊角是弧形的,牆壁和柱子做上軟包,避免磕碰致傷。

對高低床:《幼稚園工作規程》明確規定寄宿制幼稚園“應配備兒童單人床”,日托幼稚園如果因需要而使用高低床,除了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以外,還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如幼兒睡下和起床時增加管理人員加強管理等。

5、因無接送制度或執行不到位,家長接送孩子失誤所致事故

分析:有的是因為不具備接送資格的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所致事故;有的是因教師提前放學,未等家長來接所致事故;有的是家長未與老師交接所致;有的是家長對接送孩子不重視所致事故。大部分案例都是因無接送制度或執行制度不力,致使接送孩子失誤釀成事故。

對策:幼稚園要建立完善的《幼兒接送制度》並嚴格執行,幼稚園與家長要簽定關於接送方面的協議,包括幼兒接送的固定地點,固定接送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作為接送人)、接送時間段、如何交接等。

6、幼稚園組織外出活動引發的事故

分析:幼稚園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幼兒到了新的場所,接觸的環境、人和活動內容都是新鮮的,情緒容易興奮;如果再加上組織不夠嚴密,管理人員配備不足,教師思想上麻痹大意,就很可能發生安全事故。

對策:《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學校和幼稚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首先,幼稚園必須考慮園外活動是否符合幼兒安全和衛生的要求,嚴禁參加可能危及幼兒人身安全的勞動、體育運動、商業宣傳等活動;其次,幼稚園一定要事先做實地考察,並與合作單位取得聯繫,互相溝通活動方案,甚至進行細節推敲,盡可能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制定《外出活動意外事故預案》,按相關規定租乘交通工具,將職責分解落實到每位管理人員,履行相應的安全保護職責;再次,活動前和活動中,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如遵守交通規則、不單獨行動、不觸摸危險設施、不吃陌生人食品等,減少來自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三、小結

幼稚園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各種各樣的、錯綜複雜的,其預防對策也應因事而異、應時而異,應人而異。本研究僅限於對已收集的具有典型性的、影響較大的案例作粗淺的歸類分析,並列舉了相應的對策,希望通過本研究,能對幼稚園安全工作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參考作用。

懂得分享是快樂的,要遵守規則,減少矛盾衝突;另一方面,教師要善於觀察,幼兒間發生打鬧應及時介入,幫助幼兒化解矛盾,將打鬧傷害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因教工惡意行為和過失行為造成的綁架、砍傷、火災等事故

1) 惡意傷害

分析:有的教工(特別是臨時工)思想動機不純,為了錢財鋌而走險,不惜拿幼兒的人身安全作代價;有的是曾經患有精神分裂症,一旦病情發作,難以自控,傷及無辜的幼兒。

對策:對於內部有不良企圖人員的防範,一方面,招工時必須對其進行全面調查,包括家庭狀況、社會關係、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以保證所招職工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加強師德學習,培養熱愛幼兒、熱愛幼教事業的情感;再一方面,園領導要關心教職工的生活,經常溝通,瞭解他們的思想軌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火災

分析:幼兒使用的桌椅、教玩具、被褥等都是易燃品;有的幼稚園內裝修用的建築材料也是易燃可燃的;廚房、液化石油氣儲存間、燒水間等與幼稚園活動場所相連;電熱板飲水機等電器工作時間過長等都是火險隱患。如教工火源、電源管理不慎,麻痹疏忽,極易引發火災,案例14就是教工在易燃物旁邊放置點燃的蚊香而造成的特大火災事故。

對策:

a)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每個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以增強全體教職工的責任心,嚴格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制度。

b)幼稚園內裝修要符合《內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c)要有專人管理火源和電源。廚房、液化石油氣儲存間、燒水間應當嚴格按專業管理部門要求建造。由正式電工管理電器線路,定期檢查。

d)要加強對幼兒的消防安全教育。利用生動活潑的形式對幼兒進行防火知識教育,並教會其基本的自救逃生知識,並經常組織消防疏散演習。

e)加強對教職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達到人人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的要求。

4、教學設施原因引起的事故

分析:有的幼稚園設備(如滑梯、攀登架等)陳舊、老化,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教師又未盡注意義務,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就很容易發生事故;幼稚園校舍中樓房占大多數,樓道、走廊、樓梯等也是事故易發地;午睡室高低床的使用不當,教室裡的桌椅、櫃子邊角尖銳,設計不合理,室內擺設擁擠等對幼兒都有潛在的危險。

對策:《幼稚園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幼稚園內嚴禁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築物和設施。

對設備陳舊的安全隱患防範:首先必須建立設備器械檢查制度,定專人定期檢查,並及時做好檢查記錄;其次要定期請專業人員檢修、保養,對於陳舊、老化的器械,要堅決更換,捨得化錢買平安。

對樓道等易出事故的地方:可組織幼兒找找不安全的地方,並共同設置警示標誌,如:在樓梯兩邊畫小腳丫以暗示按秩序走。教育幼兒在樓道等較危險的地方不奔跑、擁擠、攀爬,否則會帶來怎樣的嚴重後果。

對室內環境設置:在設計製作幼兒用具時,要儘量向軟、圓的標準靠近,如桌椅櫃的邊角是弧形的,牆壁和柱子做上軟包,避免磕碰致傷。

對高低床:《幼稚園工作規程》明確規定寄宿制幼稚園“應配備兒童單人床”,日托幼稚園如果因需要而使用高低床,除了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以外,還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如幼兒睡下和起床時增加管理人員加強管理等。

5、因無接送制度或執行不到位,家長接送孩子失誤所致事故

分析:有的是因為不具備接送資格的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所致事故;有的是因教師提前放學,未等家長來接所致事故;有的是家長未與老師交接所致;有的是家長對接送孩子不重視所致事故。大部分案例都是因無接送制度或執行制度不力,致使接送孩子失誤釀成事故。

對策:幼稚園要建立完善的《幼兒接送制度》並嚴格執行,幼稚園與家長要簽定關於接送方面的協議,包括幼兒接送的固定地點,固定接送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作為接送人)、接送時間段、如何交接等。

6、幼稚園組織外出活動引發的事故

分析:幼稚園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幼兒到了新的場所,接觸的環境、人和活動內容都是新鮮的,情緒容易興奮;如果再加上組織不夠嚴密,管理人員配備不足,教師思想上麻痹大意,就很可能發生安全事故。

對策:《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學校和幼稚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首先,幼稚園必須考慮園外活動是否符合幼兒安全和衛生的要求,嚴禁參加可能危及幼兒人身安全的勞動、體育運動、商業宣傳等活動;其次,幼稚園一定要事先做實地考察,並與合作單位取得聯繫,互相溝通活動方案,甚至進行細節推敲,盡可能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制定《外出活動意外事故預案》,按相關規定租乘交通工具,將職責分解落實到每位管理人員,履行相應的安全保護職責;再次,活動前和活動中,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如遵守交通規則、不單獨行動、不觸摸危險設施、不吃陌生人食品等,減少來自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三、小結

幼稚園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各種各樣的、錯綜複雜的,其預防對策也應因事而異、應時而異,應人而異。本研究僅限於對已收集的具有典型性的、影響較大的案例作粗淺的歸類分析,並列舉了相應的對策,希望通過本研究,能對幼稚園安全工作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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