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心臟病的孕婦最大的危險性在于心力衰竭, 此時心臟無法正常地工作, 對母體及胎兒會造成嚴重傷害。 在心臟病孕婦中, 以風濕性心臟病及先天性心臟病較為常見, 其中又以二尖瓣狹窄最多。 育齡婦女無論患有哪一種心臟病, 在決定懷孕或者發現已懷孕時, 都應立即到醫院找產科醫生和內科醫生進行檢查, 以確定心臟功能情況, 分析是否能夠經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心臟負擔。 如病情不允許, 則堅決不能懷孕, 如已經懷孕, 應做人工流產術;如病情許可, 則可繼續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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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心臟病的女性在準備懷孕之前, 就應與婦產科醫生建立聯系;如果醫生確定患者能夠承受妊娠和分娩, 這種聯系應更加密切。 心臟病孕婦尤應注意以下幾點:
心臟病孕婦注意事項1、懷孕期間應有充分的休息:每天至少有10個小時的休息時間, 中午最少也要休息半個小時以上。 心臟功能欠佳者, 一般日常工作后會引起不適時, 應酌量延長休息時間。
心臟病孕婦注意事項2、要避免或及時治療貧血:因心臟病孕婦有了貧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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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孕婦注意事項3、防止感染:任何感染, 包括牙齦化膿、上呼吸道感染, 都應盡早治療, 以減少細菌性心內膜炎的發生機率。
心臟病孕婦注意事項4、小心使用洋地黃制劑:一般不使用, 除非是孕婦發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 尤其有心房顫動時。
心臟病孕婦注意事項5、小心使用抗凝劑:孕婦曾做過人工瓣膜移植手術者, 須使用抗凝劑時, 要多加注意。
心臟病孕婦注意事項6、必須做瓣膜切開術時:最好在未懷孕前做, 若已懷孕, 則應先行人工終止妊娠, 再動手術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