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個月是小兒視、停、觸摸等感覺器官主要發育的時期, 可選擇像花鈴棒、彩球、索料小動物、可吊起的音樂旋轉玩具等, 給小兒更多的視聽刺激, 吸引他們抓握, 促進他們的感官發育。 7-12個月適合玩可抓握和擺弄的玩具, 如積木、敲響玩具。 使其動手操作、模仿和探索。 1-2歲可玩小拉車、小鏟、小桶、過家家等。 2-3歲小兒可通過拼插積木、圖形鑲嵌軟朔、簡易拼圖等學習識別顏色、形狀等。
2-6歲的小兒, 不明事理, 也不懂學問, 玩具是他們喜愛的伙伴。 家長可以利用這個特點開發孩子的智力。 孩子在玩玩具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一種動腦、動手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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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益智玩具, 盡可能要求手、腦并用, 盡量不選擇只有娛樂性, 僅滿足孩子"玩"或者只能哄孩子不哭不鬧的玩具。 選擇玩具還必須照顧孩子的興趣, 無論多么有趣的益智, 如果孩子不喜愛也是徒勞。 例如七巧板是我國傳統的益智玩具, 利用這種玩具開發智力時可以將七巧板交給一組孩子, 看誰拼出的圖案最多, 花費的時間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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