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紀律的過程中, 遭受處罰是少不了的經驗。 但是父母們發現, 高水準的處罰要比獎勵更難實行。 因為處罰不是件快樂的事, 處罰的輕重緩急與方法的選擇。 更需要父母學習、斟酌。
觀點1:處罰的目的, 是要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相信很多孩子犯的錯都是無心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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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2:處罰要目標明確, 將要求說清楚。
處罰的目標要明確:第一, 立即處罰(指出問題);第二, 告訴他應該怎麼做。 孩子的進步應當表揚, 但當他們做了錯事時, 大人理當嚴肅的警告。 “罵”孩子就是告訴孩子一個消息:錯誤的行為是要受到譴責。 這種譴責可以是搖頭、瞪眼、皺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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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3:隔離是一種安全有效的處罰。
在家裡的某個角落設置一個“隔離區”, 哪裡遠離玩具、零食、圖書、電視等, 在家長提醒無效的情況下, 讓孩子去“隔離區”獨自待上一會兒。 隔離孩子的怒第十項讓他們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 所以每次與孩子“鬥智鬥勇”的時候, 家長要極力控制自己不發火、不打罵他。
觀點4:適當剝奪他某些權力。
每個孩子都有自己喜歡的物品和喜歡做的事情。 當他有不良行為時, 我們可以拿走他喜歡的某些東西來懲罰他。 這樣的懲罰是高品質的:第一、可以幫助孩子建立自我控制意識;第二、這個過程也是讓孩子學習為自己不當行為負責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