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的方面, 主要著眼於以下幾點:
一要看書體是否合乎規矩法度。
一幅書作,
由於書寫的書體不同,
法度各異,
它給人的美的感受也不同。
如篆、隸、楷書作品,
側重於整齊、勻稱、莊重,
靜中有動。
在書寫格式上非常注重豎成行、橫成列,
有的甚至畫上紅的格線,
以增強其裝飾美。
對筆劃不等的字,
書寫時又注意其通幅的勻稱性,
用筆既工整又靈活。
而行書、草書的特點則不同,
格式只求成行,
不求成列,
各行中字數的多少不等。
字與字、行與行之間乃至通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