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腫瘤藥、抗癲癇藥、己烯雌酚、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潑尼松、四環素、水楊酸鹽等藥物在妊娠期都應該禁用。
抗腫瘤藥 此類藥物多有細胞毒作用, 在致畸敏感期(妊娠前3個月)用, 極易引起胎兒畸形。
抗癲癇藥 如苯妥英納可致唇裂、腭裂、肢體畸形、先天心臟病;三甲雙酮可致眼畸形、先天性心臟病等。
己烯雌酚 對女胎可致陰☆禁☆道腺癌、子宮發育不全、宮頸畸形等;對男胎可致辜丸發育不全、附辜丸腫等。
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潑尼松 可致胎兒腭裂、骨畸形等。
四環素 可使胎兒四肢畸形和先天性白內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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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楊酸鹽 如大劑量乙酰水楊酸(阿司匹林)可致胎兒眼畸形、肢體畸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