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中期妊娠引產術是指妊娠13-27周之間用人工的方法中止妊娠。
它同樣不是節育措施,
只是避孕失敗的補救措施。
但在現實的生活中,
它又是一項必不可少的中止妊娠的手段。
下列情況下需進行中期妊娠引產手術:
1、避孕失敗,
早期妊娠時故意或無意地未被發現。
2、孕婦患有某種疾病,
不能繼續妊娠。
如風濕性心臟病合并心衰者、腫瘤、精神分裂癥等。
3、經羊水穿刺診斷胎兒患有遺傳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或胎死宮內時需中止妊娠。
4、一些意外事件,
如喪偶、離婚或車禍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妊娠者。
不同中期妊娠引產方法有其特殊的禁忌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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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身狀況不良者, 如嚴重的貧血、結核活動期、心力衰竭等雖此時進行引產術有危險, 但若妊娠不中止, 反會加重病情, 威協生命。 則請婦、內、外科醫生共同處理作好搶救措施, 確保孕婦安全。
2、生☆禁☆殖☆禁☆器官炎癥。
3、各種內科疾病的急性階段, 體溫高于37.5°c以上。
4、子宮壁手術疤痕小于兩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