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食有墮胎作用的水產品。
許多水產品有活血軟堅的作用,
食后對早期妊娠會造成不良影響。
如螃蟹、甲魚、海帶等。
螃蟹其性偏寒涼,
有活血祛瘀之功,
尤其是蟹爪,
有明顯的墮胎作用;海帶有軟堅散結的功效;甲魚則具有較強的通血絡、散瘀塊的作用,
因而有墮胎之弊。
2.忌食滑利之品寒性滑利之品。
如黑木耳、山楂、荸薺、米仁、馬齒莧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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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忌熱性食物。 根據產前宜清的藥食原則, 懷孕期婦女應避免進食熱性食物, 因熱性食物能使人體內熱加重, 有礙機體聚血養胎, 這類食物如羊肉、狗肉、鹿肉、公雞肉、麻雀、海馬、香菜、荔枝、桂圓、杏子、杏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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