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b超四次為好:
懷孕早期:
在停經6周后,
除了婦科常規檢查之外,
應通過b超確定宮內妊娠是否正常。
例如宮腔內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
而在子宮腔外探到異常的包塊,
結合其他的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就可以考慮宮外孕可能。
所以一般提倡于懷孕早期通過做b超明確是否是正常妊娠或雙胎、葡萄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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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中期:
在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 可以了解胎兒生長發育大體情況。
在28周左右再復查一次b超, 此時b超能夠比較清晰的了解胎兒組織器官發育情況, 從而了解胎兒是否存在畸形。 如有畸形, 此時中止妊娠(還需根據產科醫生建議及相關政策), 是比較適宜的。
懷孕晚期:
在36周到預產期前做b超, 可以明確羊水多少和胎盤的功能, 以及胎兒有無臍帶繞頸, 如果有羊水過少, 胎盤鈣化, 胎兒臍帶繞頸, 需結合臨床再考慮是否繼續妊娠。 同時b超可以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估計胎兒的體重, 明確胎兒的胎位, 來預測孕婦是否能夠自然分娩。
看了“懷孕期間b超做幾次好?”這篇文章, 你是否對懷孕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