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每年出生的嬰兒約有7‰~11‰為先天性心血管異常,
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巨大的不幸和沉重的負擔。
早期發現小兒先心病對優生優育至關重要。
在妊娠20周~28周時,
利用切面超聲心臟掃描儀,
即可明確發現胎兒心臟是否有"缺損",
還可發現胎兒有無腹水或水腫等情況,
從而推測胎兒是否患有心臟畸形。
據現代醫學研究發現,
可致胎兒心臟發育畸形的高危因素有以下七種:
△有先心病家族遺傳史。
兄弟姐妹同時患先心病、父母與子女同時患先心病的情況頗不少見,
而且其疾病性質甚為近似。
若母親所生的第一胎患有先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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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患有糖尿病而未經治療和控制病情者, 可致胎兒先心病的危險性為2%, 如果妊娠早期病情控制穩定, 則危險性下降。
△孕婦在妊娠早期接觸致畸藥物, 如鋰、苯妥英鈉或類固醇等, 都可致胎兒先心病的患病率達到2%。
△妊娠早期受到放射性物質如x射線、同位素等過量照射。
△病毒感染。 婦女在懷孕最初3個月, 特別是懷孕3周~8周, 如遭到病毒感染, 胎兒易發生心臟血管畸形。 其中風疹病毒是引起胎兒先心病的主要罪魁禍首。 此外, 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柯薩奇病毒、皰疹病毒等也往往是小兒先心病的"作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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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婚配。 近親婚配也是使胎兒致畸而發生先心病的高危因素。
△不良嗜好。 孕婦嗜好"吞云吐霧"或丈夫吸煙妻子"被動吸煙", 可使胎兒畸形和小兒先心病發生顯著增加。 嬰兒先心病發病率, 吸煙母親所生嬰兒是不吸煙母親所生嬰兒的二倍, 常見是動脈導管未閉和法樂氏四聯癥。 夫妻嗜好“杯中物”, “酒后同房受孕”, 使胎兒染色體發生異常, 生下患酒精中毒癥的嬰兒, 大多數伴有心臟血管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