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調動兒子創作故事的興趣和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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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 兒子編故事、兒歌的能力越來越強, 掙的“稿費”也越來越多, 已經有了一百多元的“稿酬”收入了。 有時, 他一天就能編出幾十個故事、十幾首兒歌來。 他用孩子獨特的視角和感受, 進入一個個童話世界, 打開一片片兒歌天地, 有時, 令我們大人都刮目相看。
他的創作欲和發表欲越來越強時, 我提高了門檻, 增加“創作”難度, 提高“作品”品質, 讓他在規定時間內用規定題目編故事, 或者對他指定幾種玩具、幾個人物、幾個詞語, 叫他創作一個故事。
在兒子搞創作的時候, 既提高了他的創造力、想像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又養成了他勤於學習、善於思考的習慣, 還在他幼小的心靈裡, 打下了靠勞動獲得報酬、勤儉節約的烙印。
自從要靠勞動掙零花錢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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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問他為什麼。 他說:“掙錢好難啊, 買貴的, 我的錢就少了, 就不能經常買來吃了。 ”
有時, 在商場, 他看到愛不釋手的玩具, 想買, 卻又怕花了自己好不容易才掙來的錢, 忍了又忍最後還是走開了。 這常讓我既高興又難過。 高興的是孩子的自控力增強, 知道珍惜勞動成果了, 難過的是, 孩子要為此忍受苦楚。
有一次, 他用自己的“稿費”買了一本10元的卡通書, 看完之後, 感慨地說:“我編好多個故事才掙來10元錢, 卻只換來一個故事, 還不如自己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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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了, 不禁一笑。 沒準兒, 孩子的理想還真的就能變成現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