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3歲和1個5歲的孩子家裡沒有電視機, 也聽不到音樂。 他們隨父母出訪作客時, 偶然聽到主人家播放的身歷聲磁帶, 不一會兒, 兩個孩子就被動人的低音節奏、喧嚷的搖滾樂所吸引, 儘管他們不懂得音樂的旋律和手舞足蹈的節奏, 但這樂聲卻使他們異乎尋常的興奮。
再舉一個例子。
一位年輕的大學老師,
帶著他3歲的孩子外出串門,
聽到電子樂器中節奏器響起的節奏聲,
那個3歲的孩子便也隨著跳了起來,
後來竟然翻起了筋斗。
可見對於節奏感強的音樂,
兒童是很容易反應的。
當然,
以上兩例都是因為兒童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接觸音樂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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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嬰兒期,
兒童剛會坐時,
就對音樂的節奏有所反應。
也許有的家長已經發現:5~6個月的嬰兒也會隨著電視或廣播裡的音樂節奏搖晃身子。
對音樂有所反應,
不能看成完全理解音樂或欣賞音樂,
只不過是隨著音樂的節奏搖動身體而已。
如果我們調查一下肌電圖或皮電反應等細微生理反應,
就會發現,
雖然沒有上面見到的反應那樣大,
但是,
根據音樂的特性,
也會發生種種反應。
而且若考慮到條件反射的影響,
那麼搖籃曲對兒童有催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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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對節奏也有反應。
例如,
有的人一聽到盂蘭盆舞(日本人在農曆7月15日盂蘭盆會時舉行的民間舞)、阿波舞的舞曲以及聽到賞花領唱等的鐘聲和大鼓的聲音,
就怎麼也呆不住了,
於是也跟著跳起來。
可是,
在迪斯可和爵士樂舞廳裡,
隨著音樂容易搖動身體的,
仍然是青年男女。
大概青春期和幼兒期,
情緒是不穩定時期,
生理反應的表現也最強,
因此,
對節奏最容易產生同步反應。
合上節拍,
只能說明對音樂的反應敏感。
聽音樂全憑個人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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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
有必要闡明合上節拍同對節奏的反應的差別。
在嬰兒時期發生的節奏反應,
只不過是以音樂為開端,
嬰兒也產生與音樂節奏相似的節奏反應。
嚴格地說,
要取得同模式節奏的同步,
必須是當自己的節奏慢時,
需要加快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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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這個原因,
在幼稚教育方面,
節奏教育具有重要意義。
合上節拍,
就必須使幼兒首先學會抑制自己,
不隨便做,
學著和大家一起做。
這是初次要求的社會化合作情景。
個人具有的節奏,
是有衝動性的,
是暫時的,
不可能持續很長時間。
相反,
音樂具有的節奏,
特別是幼稚園和托兒所裡放的音樂的節奏,
都是有一定的節拍的,
能持續很久。
兒童跟小夥伴們在一起,
可以誘發自己的節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