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心理發展過程中,
2~5歲和12~15歲分別為兩個特殊的發育時期,
表現為性情急躁,
不聽話,
不願意別人干涉他們的事。
以這種逆反行為為特點的表現,
心理學上稱為反抗期。
這是兒童智力發育和人格培養過程中的必然階段,
並不是壞事。
如果能順利度過,
對兒童的心理健康、智力智慧的發育和開發,
意志力、創造力的培養都大有益處。
2~5歲的年齡期為第一反抗期。
是兒童心理迅速成長的表現,
是發展兒童獨立性和自信心的大好時機。
這個時期,
由於孩子已經獨立行走,
思維也有了一定的發展,
逐步能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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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想親自去用自己的小手顯示一下自己的能力,
若不讓他做,
就會又哭又鬧。
但由於孩子年幼,
其表現不夠成熟,
有些行為完成不理想甚至失敗,
不合家長的意願,
如果父母強行阻止、責備乃至懲罰,
將會使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壓抑,
出現反抗心理,
表現出反抗的言語和行動。
即使是歷來溫訓的孩子到了此時期,
也會變得急躁、不聽話和調皮。
這時父母對孩子的反抗,
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會產生不同的教育效果。
若不問情由地採取粗暴的態度,
會導致孩子更強烈的反抗,
形成不良性格;如果對
孩子發脾氣的行為一味地退讓,
長此以往,
孩子以反抗作為控制局勢的最佳手段,
就會常常施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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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無形中促使孩子養成常發脾氣的壞習慣。
孩子的吸收和模仿力是很強的。
如果父母動輒火冒三丈,
勃然大怒,
當著子女的面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
導致孩子也常常發脾氣。
身教重於言教,
因此,
父母應為孩子做出榜樣。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老師,
要瞭解孩子的生理和心理,
嬰兒時期,
孩子哭鬧是餓了,
母親會給孩子餵奶。
那麼,
5歲的孩子獨立意識增強了,
家長應當鼓勵孩子自己動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並且要尊重孩子的勞動成果。
即使不滿意孩子做的,
也要避開孩子的面再重新做,
以免使孩子不高興,
而失去動手的興趣。
2~5歲兒童有遊戲和交友的需要,
父母要鼓勵他們參加戶外活動,
建立正常的社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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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事事對孩子管教過嚴,
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管教,
只有在必要時或有出格的情況下才給予限制或制止。
孩子生氣時,
父母除了表現對他理解和關懷外,
要儘量設法分散他的注意力,
引導孩子做一些使他愉快的事。
如果壞脾氣已經形成,
注意不要採用強硬、粗暴的處理方法。
可以對其故意不理、不問,
讓他自己慢慢冷靜下來,
然後通過說服引導,
將怒氣中的合理成分轉化為自我鼓勵。
再者,
父母和老一輩人對待孩子的教育要一致,
不要一個批評,
另一個袒護。
對同一件事,
不要今天一個態度,
明天又是一種態度。
否則會使孩子無所適從,
增加反抗性和不穩定性。
12~15歲為第二反抗期,
又稱危險期。
在這個時期,
孩子對母親嘮叨的管束和父親呆板的說教深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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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此期的孩子已經進入青春發育期,
突出表現是具有逐漸增長的成熟意識,
但又社會經驗不足。
個體的長大和生理的漸逐成熟,
使孩子認為自己已是大人了,
但心理上,
又擺脫不了孩子的習慣和幼稚行為。
這種不和諧的矛盾使孩子產生了心理上的“自我不協調”的衝突,
潛意識地憎恨自己的軟弱和無能,
進而仇視父母的管束。
表現為情緒急躁,
有時非常自信,
有時卻非常自卑。
有時莫明其妙向父母發脾氣,
做什麼事我行我素,
不原意與父母商量,
富於衝動和冒險性,
用反抗來探索自己的價值與力量。
這種情緒的變化正好反映了他們認識上的不足,
如處理不當,
極易導致各種心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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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的會離家出走,
甚至自殺等。
因此父母應更加慎重,
多想辦法與孩子溝通思想與感情,
做到既是孩子的父母,
又是他們的朋友,
決不能簡單地壓制。
父母可以幫助他們選擇好的朋友,
同時注意青春期與異性☆禁☆交往的問題,
既不能管制,
也不能放縱,
而要正確地加以引導。
兒童少年的反抗性是正常的心理發展過程,
並不是壞事。
這種反抗是青少年人格第二次誕生時的陣痛,
是既想脫離父母,
又捨不得脫離的矛盾心理狀態。
如果父母橫加干涉,
孩子會更起勁地“反抗”;反之,
在父母的冷處理下,
孩子卻會悄悄地向你請教。
因此,
做父母的要善於利用孩子的反抗與服從、自主與依賴的矛盾心理,
因勢利導,
讓孩子順利度過“第二反抗期”,
這對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成材都大有益處。
據跟蹤對比研究:高反抗孩子中84%的人意志堅強,有主見;低反抗孩子中只有26%的人才具備這種能力,而大多數不能獨立承擔任務,做事不果斷。父母應當認識到:子女是獨立的個體,他們有自己的追求和希望,不能將自己的好惡強加給子女。這樣同時減輕了父母和孩子的心理壓力,使子女可以花更多的精力去尋找自己的追求,取得事業的進步。
這對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成材都大有益處。
據跟蹤對比研究:高反抗孩子中84%的人意志堅強,有主見;低反抗孩子中只有26%的人才具備這種能力,而大多數不能獨立承擔任務,做事不果斷。父母應當認識到:子女是獨立的個體,他們有自己的追求和希望,不能將自己的好惡強加給子女。這樣同時減輕了父母和孩子的心理壓力,使子女可以花更多的精力去尋找自己的追求,取得事業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