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孩子的獨立性, 家長便要尊重孩子, 將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人來看待, 瞭解孩子, 觀察他的願望、興趣, 尊重他潛在的主觀能動性。 馬克思從不干涉女兒們的活動, 也不使用父親的權威。 如果他想讓女兒們做某件事, 也只是誠懇地提出希望;而不想讓女兒做某件事, 也總是耐心地規勸, 從不發號施令。 馬克思在和朋友們討論問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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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是最能培養孩子獨立性, 發揮孩子創造性的活動。 家長不要橫加干涉, 應允許孩子自由地選擇小夥伴, 自由地選擇玩具, 按照自己的意願發展遊戲的情節, 家長可以適當地啟發孩子去解決遊戲中遇到的困難, 去動手動腦發展遊戲的情節, 在遊戲中發揮主動性, 在遊戲中積極探索。
3、4歲的孩子常常表現出特別強烈的獨立活動的傾向和獨立做事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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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本身並不是目的, 重要的是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中, 樹立起“自己做自己能做的事, 是應該的”那種責任感, 樹立起“自己會做自己能做的事光榮”的自豪感。 家長應利用一切機會啟發並教育孩子認識勞動光榮, 勞動創造一切的道理。 家長可就身邊孩子經常接觸的吃點心、穿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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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孩子的心理特點, 從興趣出發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和自立能力。 孩子開始要求獨立自主地行動, 很多時候是帶有好奇心和遊戲性, 家長應充分利用孩子這一特點引導孩子並給予一定的寬限。 例如:孩子洗手絹常常能洗上半個小時, 因為他並不在意手絹是否洗乾淨, 而多半醉心于嬉水遊戲, 這時, 家長應該讓他玩一會兒, 但要提醒他:把手絹洗乾淨!使他從中得到樂趣, 而逐漸喜歡自己做事, 並將其作為一種享受。
家長還要利用孩子泛靈性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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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幼兒自己動腦動手去解決問題, 不僅可使孩子從中學習知識, 積累經驗, 而且可以使他們學會觀察、思維等能力, 更重要的是培養他們動腦思考的積極性和自信心, 從而增強他們獨立自主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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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處處都有問題出現, 許多事在成人看來並不算問題, 而對幼小的孩子來說卻不是如此。 例如:孩子想吃水果, 水果放在壁櫥裡, 媽媽應該讓他自己去拿, 孩子個子小, 夠不著, 怎麼辦?媽媽應該讓孩子自己想辦法去解決;玩具不聽使喚了, 怎麼回事?家長不要自己先去幫忙, 而應該讓孩子自己去找原因;給孩子說謎語、玩魔方、拼七巧板、搭積木、講帶有懸念的故事等, 家長都不要急於幫助孩子或告訴孩子答案和結果;有時成人遇到問題也可以和孩子討論, 並告訴自己的打算和做法, 等等。 讓孩子在進行這些活動中, 充分地意識到自身的價值和能力, 獨立而茁壯地成長, 以承受未來生活和事業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