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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看待2歲孩子佔有欲

2歲左右的孩子, 在一起玩耍時常常會出現胡亂爭搶玩具的現像, 而在1歲前、3歲後的孩子中, 這種現像較少。 這是因為1歲以前的孩子, 以個體活動為主, 尚分不清自己和客體的區別, 和其他孩子交往時, 有互相爭搶玩具的現像, 也有孩子主動扔掉自己的玩具或給他人的現像, 這和幼兒自我意識不夠發展有關;3歲後的孩子, 能清楚地區別主體和客體的關心, 頭腦中有了“我的”、“你的”、“他的”概念, 意識到“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這個現實。 這一時期, 孩子一般都懂得, 玩別人的玩具需要借, 自己的玩具也可以借給其他小朋友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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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已知道“我的”和“你的”是不同的概念。


有些父母對這一問題認識比較模糊, 容易將孩子的佔有現像簡單地歸結為自私, 採取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 不考慮孩子年齡和心理特點, 因而難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父母要正確分析孩子所犯的錯誤, 有針對性地選擇教育方法。 兩歲左右的孩子出現爭搶現像不是自私行為, 隨著他們心理的成熟、生活經驗的增長, 這種現像就不再出現了。


若3歲後的孩子經常出現爭吃、爭穿、爭搶玩具等現像, 父母和教師要及時做細緻耐心的工作。 首先, 要引導孩子“合群”, 培養他們習慣於和別人平等相處, 決不遷就孩子多占或什麼都想占為已有的欲望, 使他們逐漸明白好的東西是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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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於我一個人。 其次, 可以讓孩子與比他稍大的孩子一起玩, 大孩子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 使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這樣可抑制孩子的佔有欲。 第三, 父母和家長也要給孩子以適當的滿足, 不能無原則地拒絕他的一切要求, 不分具體情況, 就要求孩子“禮讓”, 這容易引起某些孩子強烈的佔有欲望, 從而變得更加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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