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偶爾偷拿了別人的東西, 出現這種現像, 家長往往有兩種態度:一種大驚失色——孩子怎麼會“偷”了?進而嚴厲責罰。 另一種暗暗吃驚——這可不能聲張, 既不管教, 又怕人知道, 便袒護起來。
這兩種態度都不是正確的。
國外心理學者的實驗告訴我們:大人過分的反應會驚嚇住孩子,
同時還可能使這種行為在日後出現反復。
而袒護孩子的不良行為,
又會使幼兒無法分辨是非,
而助長了錯誤行為的發展。
幼兒最初出現這種行為,
往往不是有意識地要佔有這種物品,
他的心目中也不見得有“偷”這個概念,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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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一點的幼兒不止一次地出現這種偷竊行為,
家長可不要掉以輕心,
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
“小時摸針,
大了摸金”,
這是古人告誡我們的。
一方面家長要採取嚴肅措施正確對待,
另一方面也要分析原因,
防微杜漸。
家長除了把家裡的東西管理好,
切斷偷竊的誘因,
還要抓住苗頭加強教育,
不讓這種行為有獲得成功的機會。
否則,
幼兒將會將這種行為作為滿足欲望需要的方式而多次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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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也不能忽略了分析原因, 幼兒偷拿別人的東西, 多是自己的欲求不能滿足而產生的行為。 如果幼兒的欲求是正當的需要, 家長就應該滿足, 一時滿足不了, 家長要說明情況, 給孩子以期待的希望, 同時訓練他一定的抑制能力, 但不可哄騙。 哄騙的結果是家長失掉威信, 幼兒不但還會重犯錯誤, 而且學會了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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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個人生下來就是賊的,
不良習慣和行為的出現絕不是偶然的,
一定有它的主客觀原因,
愛自己的孩子就要細心瞭解,
認真觀察,
強化正直行為,
給孩子以良好的影響和教育,
培養孩子誠實正直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