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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診治產後發熱

產褥期以發熱為主證, 或伴有其他症狀者, 稱為產後發熱。 產後1~2天內, 由於產婦陰血驟虛, 營衛暫時失調, 常有輕微的發熱, 其熱不治即退, 屬生理性發熱。 亦有在產後3~4 天泌乳期間有低熱, 俗稱“蒸乳”, 乳通而熱自退, 均不屬本病範疇。 若產後發熱持續不退, 或突然出現高熱者, 則應視為產後發熱。
中醫認為, 本病的病因病機, 與產後多虛多瘀有關。 產後百脈空虛, 血室正開, 熱毒之邪乘虛而入, 直犯胞中, 漫延全身, 正邪交爭, 致令發熱;產後失血傷氣, 腠理不密, 衛外不固, 風、寒、暑、熱之邪乘虛而入, 營衛不和, 導致外感發熱;素體陰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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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因產時產後失血過多, 陰血驟虛, 陽無所附, 浮越於外而致血虛發熱;產後惡露排出不暢, 瘀血停滯, 阻礙氣機, 營衛失調, 故令血瘀發熱。 上述四種原因所致的產後發熱, 尤以感染邪毒發熱最急最重, 因熱毒熾盛, 直犯胞中, 傳變迅速, 症情危重, 治不及時, 可致熱入營血、熱陷心包或虛脫等危候。
西醫學的產褥感染屬產後發熱的範疇。 產褥感染是分娩後生☆禁☆殖☆禁☆器官的感染, 又稱“產褥熱”。 產婦分娩後產道創傷, 如宮腔內、子宮頸、陰☆禁☆道、外☆禁☆陰都留下多少不等的創面, 加之產婦因為身體虛弱、貧血、營養不良、慢性消耗性疾病、某些局部病灶或產前產後出血等原因, 均可使機體抵抗力降低, 而使細菌入侵生☆禁☆殖☆禁☆器官而導致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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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處理不及時, 可引起敗血症、膿毒血症、中毒性休克而危及患者生命, 是導致產婦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故應引起重視。 此外, 產後合併上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及中暑等, 均可導致產後發熱, 臨症時應詳加分析, 正確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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