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性的行為:
常常是一種下意識的、自己控制不住反復重複的行動。 如吸吮手指、脫鞋、走兩步跳一下, 反復地數數, 或者一種變態的恐懼, 特別怕黑暗, 怕某一種小動物或昆蟲等等。
退縮性的行為:
有這種行為的兒童表現為特別的孤獨、膽小、害怕、退縮, 不愛說話, 不願與人交往, 害怕陌生的環境, 難以適應新的環境等。
攻擊性的行為:
這種孩子往往處於一種緊張的心理衝突狀態, 稍遇刺激或挫折就以喊叫、摔物、拳打腳踢或破壞性行動來發洩自己的情緒。 間或也表現為抱怨、嫉妒、譏笑、背地罵人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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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環境與教育會造成成幼兒不良社會行為的形成, 要進行矯正必須進行深入細緻的瞭解分析, 找出原因, 對症下藥。 如幼兒過分的單調刻板, 過分的拘謹或長期的精神負擔過重, 成人對幼兒過分的苛求, 或進行體罰、恐嚇等, 往往是強迫性行為形成的原因。 父母對孩子的態度不一致, 家庭不和、經常爭吵, 或是父母離異, 親人亡故等就易形成幼兒的自卑、怯弱和孤僻, 出現退縮性行為, 而攻擊性行為則往往是由於心理衝突而引起的, 一貫受到父母寵愛與關注的孩子忽然父母把注意轉移到他人身上, 或是經常在家庭中得不到關心尊重, 合理需要得不到滿足, 常因小過失而受到嚴厲斥責, 都會導致幼兒攻擊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