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從四年級才開始學, 我想是因為學習樂譜需要一定的理解能力;有課的時候孩子得背琴到學校, 這些都需要自理能力和自製能力。 而且, 這個時候孩子也有能力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了!這一點不像在國內, 很多家長在孩子四五歲甚至更早的時候就開始幫孩子物色樂器、報興趣班。
開學伊始, 美國的音樂老師就會領著學生們到音樂教室, 放相關的曲子給大家聽, 讓孩子們親身體驗小提琴、雙簧管、薩克斯管、架子鼓、長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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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決定學“Viola”, 即中提琴。 中提琴在樂隊中用於伴奏, 不像小提琴可以獨奏、在樂隊中的位置舉足輕重。 我覺得女兒傻, 樂器選得不好。 如果在國內, 我肯定當場就把這番話說出來了, 可現在經過美國文化的薰陶, 知道要尊重孩子的意願, 只有把滿心的不如意憋到肚子裡。
我們到琴行裡去租琴, 店員拿一個“小提琴”, 說成年人的演奏用琴, 中提琴比小提琴略大, 小孩用琴, 兩種樂器的尺寸完全一樣, 琴弦也只差出一根而已。
老公想起孩子的姑姑從小學小提琴, 有一整套琴。 姑姑很快寄來了琴。 要把小提琴變成中提琴並不是只換掉那一根不一樣的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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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她為什麼不選小提琴,
女兒把頭率性地一擺:“我不喜歡小提琴的聲音,
太高了,
中提琴的聲音正好。
”
奇怪,
我平時說話她經常是聽不到的,
怎麼突然耳朵變得這麼敏感了?
我一直在做思想鬥爭,
要不要說服她改學小提琴?後來想明白了,
是她在學琴,
這是她的選擇,
作為父母,
只有尊重一途。
最終我三緘其口,
花錢將琴弦換掉。
因為是自己選的,
她練琴根本不用督促,
家裡經常響起殺雞殺鴨般的聲音,
慢慢地也能聽出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