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孕晚期長期慢性發熱的患者,
應首先查清楚引起發熱的原因,
針對病因進行治療,
例如結核患者,
需使用抗結核藥,
而不主張用退熱藥。
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產科主任徐先明教授說, 孕早期, 胎兒對藥物敏感, 這時服用的藥物可能會導致畸形, 所以一般不主張使用退燒藥, 除非病情非常需要。
對于懷孕的中、晚期, 可以短期使用布洛芬類藥物, 和吲哚美辛類藥物(如消炎痛)。 曾有報道, 吲哚美辛類藥物會導致胎兒心臟的動脈導管過早閉合、肺動脈高壓等, 但是, 徐教授說, 短期地偶爾使用一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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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孕晚期長期慢性發熱的患者, 應首先查清楚引起發熱的原因, 針對病因進行治療, 例如結核患者, 需使用抗結核藥, 而不主張用退熱藥。 在某些高熱患者, 如體溫達到39攝氏度以上, 或因感染引起的嚴重中毒癥狀, 可以使用激素類藥物控制體溫, 以增強機體的應激能力。 像喘息型支氣管炎患者, 激素類藥物不但可以退熱, 還對控制喘息的癥狀有幫助。
徐教授最后提醒大家, 許多退熱藥都是復方制劑, 除了退燒藥, 其他的藥物成分也可能會導致不良反應, 因此, 若是使用復方制劑最好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