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二千多年以前, 我國醫學中就有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在疾病中發生作用的記載。 我國古代的胎教之說, 也特別強調孕婦心境對胎兒的影響。 因此, 人們主張:孕婦應心境平和, 善于修身養性, 喜怒哀樂有節制。 孕婦和調則胎安, 氣逆則胎病, 惱怒則氣不順, 欲生好子者, 必須先養其氣。 于是古人提出了寧靜即胎教的主張。 由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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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經驗證實:妊娠10~ 15周左右, 若孕婦情緒不安, 難以平靜, 就可能導致胎兒發生唇裂或腭裂;若孕婦處于郁郁寡歡, 悶悶不樂的心態中, 有可能導致嬰兒早產, 或嬰兒營養不足, 發育不良;若孕婦受到驚嚇而產生恐懼心理, 則容易造成嬰兒畸形或癡呆;若孕婦經常處于痛苦中, 有可能造成嬰兒先天疾病或反應遲鈍。 因此, 在整個妊娠期間, 孕婦不僅要控制自己的情緒, 而且要善于調節自己的心緒, 即便是遇到煩惱和挫折, 也要千方百計擺脫干擾, 隨時保持精神輕松愉快, 形成一個胎教的最佳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