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在5~6歲時, 是接受音樂薰陶的黃金時期。 他們的聽覺器官發展較完善, 耳朵特別靈敏, 他們愛唱, 愛跳, 愛在樂器上敲敲打打, 通過各種形式來表達自己對音樂的感覺。 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的這一變化, 並努力為之創造條件, 讓孩子的音樂才能得到更大的發展。 比如, 可設計一個家庭音樂會, 讓幼兒樂一樂, 動一動, 唱一唱, 敲一敲, 說一說, 在這樂融融的氣氛中使孩子各方面的能力得到發展。
那麼家長應怎樣為孩子組織家庭音樂會呢?
1、家庭音樂會的目的是家長對孩子進行音樂教育,
主要是以音樂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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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長不僅要瞭解幼兒會唱什麼歌、跳什麼舞,
更重要的是引導幼兒去練唱學跳適合他們年齡特點的歌與舞。
目前有一種值得注意的情況,
即許多幼兒在學唱流行歌曲。
有的是從港臺歌星的磁帶裡聽來的,
那些歌曲內容多數是談情說愛,
曲調低沉悲傷;有的是影視歌曲,
內容雖健康,
可幼兒並不理解它的意思,
而且音域較寬,
幼兒唱起來不自然,
不是裝腔作勢地模仿就是大聲喊叫。
因此,
家長如發現這一情況,
應及時引導,
可買些兒歌童謠的錄音磁帶,
放給孩子聽,
讓他跟著學唱編動作。
經過家長的引導,
幼兒自然也會愛上那些妙趣橫生的童謠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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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音樂會上要做到人人有節目。
家長也得認真排練表演節目,
這將會激起幼兒極大的興趣。
如果和老人住在一起,
爺爺、奶奶也同樣要出節目。
舉行這樣的音樂會,
能使幼兒在歡笑中對音樂產生更大的興趣。
4、在音樂會上,
家長還可有意識地選擇一些可供幼兒欣賞的音樂,
使幼兒通過音樂會的欣賞,
得到良好的音樂薰陶。
可選擇一些搖籃曲、小夜曲、舞曲、進行曲,
讓幼兒欣賞,
也可邊欣賞邊講解,
幫助幼兒去理解、想像,
逐步培養幼兒有一定的欣賞能力。
5、幼兒的個性有差異。
有的熱情大方,
有的膽小懦弱,
有的頑皮吵鬧,
有的性格孤僻。
通過家庭音樂會,
還能使膽小的孩子通過演唱、表演漸漸地增強自信心;使性格孤僻的幼兒漸漸開朗起來;使調皮吵鬧的幼兒也能安靜聽其他“演員”的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