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寶貝生活的環境非常廣義, 包括媽媽的子宮、媽媽的身體狀態及媽媽所處的外周生活環境等。 醫學研究表明, 胚胎的生長發育正常與否, 除了受遺傳因素影響外, 還與環境因素息息相關:
1.可致胚胎死亡。 在胚胎分化前期(受精后1-15天), 如果胚胎受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刺激, 那么可使胚胎發生死亡, 妊娠終止。
2.可致先天性缺陷形成。 即或胚胎未死, 繼續進行發育, 可到了妊娠第二個月(受精后15-56天), 是胚胎的器官、組織迅速分化、形成時期, 對于環境中的有害物質高度敏感。 在各種外來刺激作用下, 很容易發生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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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因素影響胚胎、胎兒發育的途徑主要是通過母體的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膚接觸三條途徑, 使有害環境物質進入母體到達胎兒體內。 通常情況下, 各種環境因素多是經過環境介質(空氣、水、土壤)在日常生活或工作狀態下的接觸而進入人體, 例如污染的空氣和水、污染的食物, 在特殊地質條件下如低碘、高氟也影響水及農作物。 環境污染物通常以低濃度存在, 但可經過食物鏈逐級蓄集而以高濃度進入人體。
不良生活習慣如吸煙、酗酒者則以直接吸入方式攝入有毒物質。
母體感染病毒可傳播給胎兒。
職業接觸以母親孕期接觸工業化學物質(吸入或皮膚接觸)為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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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是典型的直接攝入或接觸(注射)進入母體內再作用于胎兒的。